2024年內蒙古烏海市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15人公告
來源: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3-25 13:46:26
2024年烏海市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第一批)
開放的烏海需要人才,發展的烏海渴求人才。按照烏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安排,決定開展2024年烏海市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數量及范圍
按照《2024年烏海市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目錄(第一批)》(附件1),引進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高校名單見《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22〕1號)2022年至2024年應往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15名。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在職教育、民辦院校、獨立學院和畢業后申請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養,但學歷證書明確為“非全日制”的畢業生不列入引進范圍(含高等教育所有階段)。
二、引進條件
(一)報名人員除符合《2024年烏海市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目錄(第一批)》要求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2022年至2023年往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2024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
6.18周歲以上,大學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即1998年3月29日(不含)之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即1995年3月29日(不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29日(不含)之后出生;
7.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條件;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二)下列人員不在引進范圍: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烏海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以及近5年內本市辭職或被辭退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9日9 :00至4月8日17:00。
凡符合引進資格條件的人員,請登錄烏海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115.28.96.217: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填寫《烏海市人才引進誠信承諾書》(附件2),報名表所填信息要真實準確。考生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因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信息、誤填信息、不能提供相關材料原件而出現影響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引進等情況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并及時反饋審查意見,經審查合格后進入下一環節。考生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須在整個引進過程中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結果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引進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引進資格。
(二)面試
面試分崗位進行,不設開考比例,采取面試面談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等,滿分100分,統一劃定成績合格線。時間、地點將在烏海黨建網另行通知。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數與計劃引進人數比例超過8:1的崗位,該崗位增加筆試環節。
(三)體檢
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及崗位需求數量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體檢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手冊執行。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察及簽約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負責,重點掌握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政治立場、政治表現和道德品行,學業成績、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在校表現、獎勵處分、遵紀守法,以及是否符合引進范圍和資格條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合格后,簽訂《2024年烏海市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初步就業協議》(附件3),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簽約,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的視為自愿放棄引進資格。對簽署《2024年烏海市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初步就業協議》后提出放棄我市引進資格的人員,原則上不予解約。對因考察出現缺額、違反紀律要求取消引進資格、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在未確定為簽約人選且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分配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通過烏海黨建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確定為擬引進人員,依據人崗相適原則結合工作實際需要進行分配,并集中辦理聘用手續。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引進資格。
四、引進待遇
引進人才列入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同等待遇,并簽訂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試用期結束后,按照相關政策,享受人才服務綠卡、免費周轉住房待遇。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烏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對引才工作全程參與監督。人才引進過程中工作人員和考生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人才引進工作期間,有關事宜均在烏海黨建網(http://wuhaidj.gov.cn/)發布,不再單獨通知。
政策咨詢電話:0473—8991625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3—3158037
監督舉報電話:0473—8991605
0473—3158007
咨詢受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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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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