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江門市江海區招聘教師50人公告
來源:江門市江海區政務信息網
2024-03-28 11:16:52
2024年江門市江海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和江門市委組織部、江門市人社局《關于印發<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江人社發〔2010〕573號)文件精神,現就2024年江門市江海區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50名,崗位及人數見《2024年江門市江海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應屆畢業生”指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且須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于報名首日前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的,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3.“不限”指同時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兩種招聘對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性格開朗,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專業素養和心理素質,有較強的責任心、溝通協調能力、團隊合作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狀況符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無精神病史。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及技能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相關條件的說明
1.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1)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了崗位專業條件,應聘者應具備崗位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應聘者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應聘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由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基本一致情況證明等材料。國(境)外學歷的專業名稱不能與參考目錄完全一致的,應聘者需提供成績單及中文翻譯文件進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
(2)應聘者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修讀課程、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必須以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2.教師資格證要求
應屆生需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出具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個月(公告發布日期起算);符合《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社會人員需提供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高校、高中(含中職)教師資格證可以報考中學教師崗位、高中教師崗位、初中教師崗位、小學教師崗位;初中教師資格證可以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小學教師崗位;小學教師資格證可以報考小學教師崗位。考生報考科學崗位,教師資格證不受學科限制。
各學段的語文崗位還需提供二級甲等普通話證書。
3.“具有師范學習經歷”指本科階段是師范生,或研究生階段取得教育碩士(或博士)學位。
4.公告發布之日前在江海區公辦中小學從事教學或教學輔助工作累計滿12個月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崗位上的人員,其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一致或與《教師資格證書》認定的任教學科一致。
5.在職在編人員報考時須提供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須于報考時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7.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34號)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8.本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9.服從學校分配安排和學段調整。
10.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審查的人員;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所規定的期限內的人員;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編在崗的報考人員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已簽署公費定向培養協議且尚在服務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及流程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4月7日10:00至2024年4月11日16:00截止。報考人員自行在“江門市江海區教師招聘報名平臺”(http://zpbm.jianghaiqu.net/loginsign.html)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生成報名表。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且使用有效身份證報名。電子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文件類型為JPG格式,尺寸為168像素×240像素,不超過35K。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確保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或為“試考”虛假報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資格初審
采取系統自動審核方式,不作人工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詳細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后自行報考,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三)筆試確認
報考人員請于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筆試確認時間另行公告。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筆試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將不安排筆試。
(四)打印準考證
已筆試確認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準考證是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依據和證明,請妥善保管。
(五)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應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基礎上,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學習和工作經歷”欄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所讀學校及專業、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不計入工作經歷。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不得漏填,凡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關系的都需如實填寫。如無單位,填寫居住地址,具體到村居(務農或家庭主婦等);個體戶或企業人員填寫具體公司名稱店鋪等。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
1.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等相關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文化科(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面試形式為模擬教學+結構化面試。模擬教學即面對評委上課,模擬教學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關科目的教學內容,現場提供來自現行中小學教材(不限版本)或相當于現行教材難度的相應材料。考生不得自帶參考資料、電子設備、教具等進行備考和模擬教學。每位考生的備考時間為20分鐘,模擬教學時間為10分鐘,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0分鐘。
3.術科(體育、科學)面試形式為模擬教學+技能測試。考生備考時間為20分鐘,模擬教學時間為10分鐘。體育技能測試考試時間共10分鐘,科學技能測試考試時間共60分鐘。
(二)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考生需提交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證明并發送至政務郵箱:jhqjyjrsszyglg@jiangmen.gov.cn。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入圍面試人員因規定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將在同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江門高新區(江海區)政務信息網教育局”(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公布。
1.應屆畢業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提供:
(1)報名表(報名系統生成,雙面打印)。
(2)居民身份證、戶口本。
(3)就業推薦表以及附有學校教導處蓋印的各科成績單。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出具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個月(公告發布日期起算),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凡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屆生須提交書面承諾書,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中小學語文崗位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或以上證書。
(6)憑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的還需提供就讀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國民教育系列的中等、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7)公告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等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科應屆畢業生參加資格復審時可暫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名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承諾書及其它證明材料需提交原件。
2.社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提供:
(1)報名表(報名系統生成,雙面打印)。
(2)居民身份證、戶口本。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中小學語文崗位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證書。
(5)憑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的還需提供就讀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國民教育系列的中等、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6)在職在編人員報考時須提供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7)公告發布之日前在江海區公辦中小學從事教學或教學輔助工作累計滿12個月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崗位上的人員,須提供江海區公辦中小學累計12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費記錄和現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并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8)公告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表、“同意報考”證明、社保繳費記錄及其它證明材料需提交原件。
3.“限具有師范學習經歷報考”的崗位,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以下其中一種材料:
(1)本科學歷:專業注明“師范”或“教育方向”的畢業證書。
(2)研究生學歷:教育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
(3)應屆畢業生:《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推薦意見欄須有注明“師范”的表述;成績單須顯示有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實習等師范生相關必修課程。
(4)畢業院校出具的師范專業證明以及有學校教導處蓋印的各科成績單(成績單顯示有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實習等師范生相關必修課程)。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等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其它證明材料需提交原件。
(三)考試時間
考試(筆試、面試、技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成績
1.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筆試最高得分的60%劃定合格分數線。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表要求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進入面試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下的不能參加面試。符合加分政策的,筆試成績加10分(附件3),符合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勾選相應選項,上傳所需佐證材料,并于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將申報加分佐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提交給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見本公告),逾期視為放棄加分申報。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3.術科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4.術科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術科綜合成績=筆試*40%+面試(模擬教學)*30%+技能測試*30%。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以技能測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以面試(模擬教學)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模擬教學)成績再次相同,則另行加考面試環節,加考時間另行通知。
5.綜合成績:本條所稱“綜合成績”是指除術科以外學科的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綜合成績=筆試*40%+面試*60%(其中模擬教學成績占70%,結構化面試成績占30%)。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以主評委面試環節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再次相同,則另行加考面試環節,加考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技能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面2位數,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面3位數。筆試、面試、技能測試或綜合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得納入聘用范圍。
(五)成績查詢
考生可在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通過“江門市江海區教師招聘報名平臺”(http://zpbm.jianghaiqu.net/loginsign.html)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面試、技能測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現場發放成績通知單。綜合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江門高新區(江海區)政務信息網教育局”(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公布。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體檢人選名單按同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且綜合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等額確定,并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江門高新區(江海區)政務信息網教育局”(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公布。入圍體檢的考生在考試結束后由江海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以網上公布為準),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逾期不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體檢的人員需于體檢當天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交由工作人員核驗。
六、考察
通過考試、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區教育局對擬聘用人員按程序進行考察,主要通過政治審查、查閱個人人事檔案、考察擬聘用人員現實表現情況等方式進行,考察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情況、核實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等。
七、資格復查及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江海區委組織部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擬聘用人員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或發現提交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以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復查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江海區委組織部在“江門高新區(江海區)政務信息網組織部”(http://www.jianghaiqu.net/jhqbb_100/index.html)公示5個工作日。
八、試用及聘用
經公示且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區委組織部制發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通知書辦理報到、人事關系及檔案轉遞等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為在編教師。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遞補
出現以下情況,可以根據崗位需求,在報考相同崗位、相同組別的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遞補人選:
(一)綜合成績入圍的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聘用,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三)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十、監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將追究責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江海區委組織部和江海區教育局無關。
十一、聯系方式
單 位:江門市江海區教育局
地 址:江門市東海路338號三號樓七樓706室
政策咨詢電話:0750-3861660、386164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監督投訴電話:0750-3861637
中共江門市江海區委組織部江門市江海區教育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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