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鹽城濱海縣校園招聘教師145人公告
來源:濱海縣人民政府
2024-03-28 14:07:25
濱海縣2024年校園招聘教師公告(第二批次)
為加大優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關精神,結合濱海教育實際,現就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范圍對象
本批次招聘計劃145名。具體崗位計劃及條件見《濱海縣2024年校園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和《濱海縣2024年校園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2)。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志愿在濱海縣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3年;身心健康,能適應相應教師崗位工作要求。
5.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崗位學科一致且不低于崗位學段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持有已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的證明,或提交個人承諾書,承諾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報考職中專業課教師崗位不受教師資格限制,但須在聘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解聘。
6.具備《濱海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資格條件中“專業”目錄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和《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版)》等執行。
專業目錄和招聘條件中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和學位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6月31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濱海教育時空”微信公眾號和相關高校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本次招聘在揚州大學、江蘇師范大學、江蘇理工學院分別設點實施公開招聘。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根據各考點崗位情況選擇就近考點現場報名。本次各招聘相關信息請及時關注濱海縣教師發展中心官網:https://bhjsfz.cn/。
報名點及考試安排如下:
現場報名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02:00-05:00。
考生現場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報名表1份(見附件3);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供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參加相應教師資格認定的證明,或個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聘的承諾書。
4.2022屆和2023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原件;2024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原件。
5.師范類證明,以本科學歷報考相應崗位的考生須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所學專業師范類證明,但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在線驗證報告、就業推薦表、或個人在校學習成績單等材料之一所學專業注明“師范”字樣的,則不需要再提供師范類證明。
上述報名表、相關證明及證書復印材料一律用A4紙。
(三)資格審查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海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核工作。濱海中學崗位設1:2開考比例,其他崗位設1:3開考比例,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考點的一個崗位(以崗位代碼為準),各考點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如對審核意見有異議,請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陳述和申辯,否則視為無異議。
四、考試
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不足的,按實際人數入圍。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形式為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儀表舉止、愛好特長等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所有崗位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按50%計算。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五、聘用
(一)選崗和簽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并簽訂《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
(二)體檢和考察。所有簽約人員均須參加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分別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要求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資格自然取消,簽訂協議失效。
如出現個人明確放棄,或經查實不符招聘條件,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該崗位筆試和面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同分取舍辦法和相關程序同前)。
(三)公示。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對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
(四)聘用。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的個人檔案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寄送至濱海縣教育局檔案室(地址:江蘇省濱海縣東坎街道中市路355號,郵編224500)。
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海縣事業編制,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試用期滿考核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須在濱海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辦理辭職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回避與監督
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第七章第36條規定實行回避。
濱海縣紀委監委第一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1。
七、招聘工作咨詢
未盡事宜,由濱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聘教師工作咨詢電話:濱海縣教育局0515~84222407,聯系人:周老師、魏老師。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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