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招聘教師22人公告
來源: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3-29 13:13:29
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為更好地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海安職教事業可持續發展,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 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海安教育信息網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間出生。
4.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且取得相應學位。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01-08崗位須持有高中(中職)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
(2)09-17崗位須持有中職及以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如目前暫未取得,須在聘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3)資格條件中專業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與招考學科崗位相關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4)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5)2024年10月1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7)海安市教育體育系統編制內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海安教育信息網。
(二)報名程序
1.報名、照片上傳。報名、照片上傳時間為2024年4月8日9:00~4月10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B)。
2. 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4月8日9:00~4月11日17:00。
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其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關佐證材料。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為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2:00。聯系電話:0513-81811298。對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為4月8日9:00~4月12日17:00。
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繳費確認。繳費確認時間為2024年4月8日09:00~4月13日12:00。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通過報名系統進行繳費(報名費100元。考生須使用微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超過繳費截止時間繳費的視作報名無效)。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4.招聘崗位變更和改報名。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崗位簡介表》規定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海安教育信息網予以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改報符合本方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13日14:00~17:00。應聘人員需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資格復審、適崗評價、面試組成,資格復審、適崗評價由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組織實施,面試委托海安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組織實施,海安市教育體育局和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與指導。
(一)資格復審
1.初審合格人員,必須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當面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復審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復審結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陳述申辯。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資格初審后對外公布。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截至報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截至報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2022年、2023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同時現場簽訂《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承諾書》(附件2);
(5)以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人員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及驗證報告(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查詢。2024年畢業生資格復審時可暫不提供,但須在聘用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7)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適崗評價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資格復審現場提交《2024年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適崗評價登記表》(附件3),并按表中要求如實填寫內容,按序準備相應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包括但不限于):
大學階段高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的在校期間全部課程及成績單;大學階段學生干部、社團工作,及實習、工作期間任職情況;中學和大學階段論文發表、專利申請、科研等材料;中學和大學階段學科競賽、技能大賽、才藝比賽、獎學金以及各類榮譽表彰證書等;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等。
現場發放《適崗評價表》,并根據填寫內容順序依次放置相關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釘成一本。應聘人員須同時提交各復印件的原件(不裝訂,但請與復印件同順序擺放)進行驗核。核查后當場退回原件,收取復印件(復印件不再退還)。
招聘工作組對應聘人員及所提交的材料進行適崗評價。根據學習經歷與任職經歷、獎懲情況、專業能力、科研能力、崗位規劃面談等,適崗評價總分100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5分別確定參加各崗位面試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5倍的,按實確定)。
(三)面試
1.面試對象:適崗評價結束后,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海安教育信息網、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網站公布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名單。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3.面試形式:
面試采取模擬上課和答辯兩部分組成依次進行,各設分值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合格者將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教育教學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個性心理、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模擬上課內容從報考的學科(專業)教材中指定,答辯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為適崗評價、模擬上課和答辯成績權重之和,適崗評價按50%權重、模擬上課和答辯各按25%權重計入總分。計算成績時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計算。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和考察
1.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按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規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
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者,取模擬上課成績高者;如總成績和模擬上課成績均相同的,答辯成績高者在前,下同)。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等在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組織實施,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二)公示和聘用
1.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海安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在公示結束后,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核準,向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領取《海安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通知書》。
擬聘用人員應在《海安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并按《崗位簡介表》要求在規定時段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或予以解聘。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系統的資格。
(三)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1811298(江蘇省海安中等專業學校)
監督電話: 0513-88931651 (中共海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海安市監察委員會派駐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
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2024年3月29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