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張家港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編外合同制衛技人員197人公告
來源:張家港人才網
2024-03-29 15:56:40
2024年張家港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衛技人員公告
參照江蘇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2024年張家港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衛技人員19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24年張家港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衛技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張家港人才網(https://www.zjgrc.com/)
張家港衛生人才網(https://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 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4月7日至2006年4月9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4月7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體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
4. 部分崗位限張家港市戶籍(詳見崗位簡介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報考不受戶籍限制。其余崗位戶籍不限。
5.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戶籍(軍人服役部隊)所在地為張家港市的,可以報考限張家港市戶籍的崗位。
6. 具備《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中:
“其他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及醫師資格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報名截止前)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報名截止前)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7.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4年10月9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8. 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4月9日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22年4月9日前,以此類推。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時間
1. 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進行。
2. 報名網址:https://p.zjgws.com/webrecruit/index.aspx。
3. 聯系電話:0512-58987102。
4. 報名、照片上傳: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證件照,jpg、tif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5.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9日20:00。
6.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9日20:00。
7. 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0日12:00。
8. 繳費確認時間: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0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撥打政策咨詢電話進行陳述申辯。
2. 20-109、111-114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須在網上繳納筆試費100元/人。
3. 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20-109、111-114崗位)的報考人員,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筆試費(20-109、111-114崗位)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 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報考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的信息,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信息。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 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者可在2024年4月10日12:00至16: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3. 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四、筆試
參加筆試對象:報考崗位代碼為20-109、111-114號的考生。
1. 筆試時間:試卷類別為護理學的崗位定于2024年4月20日,其他崗位定于2024年4月27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請護理學崗位的報名成功者于4月18日09:00至4月19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其余崗位的報名成功者于4月25日09:00至4月26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在張家港衛生人才網(https://p.zjgws.com/webwsrc/)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2. 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內容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不指定大綱和復習材料。
3.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筆試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4. 筆試成績將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五、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對象:報考崗位代碼為01-19號、110號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以及報考崗位代碼為20-109號、111-114號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1. 資格復審時間:在張家港衛生人才網(https://p.zjgws.com/webwsrc/)另行公布,具體復審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公告。參加資格復審對象須攜帶有關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 資格復審地點:張家港市衛生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職中路18號,張家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大樓底樓)。
3.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20-109號崗位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考生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的考生將在張家港衛生人才網(https://p.zjgws.com/webwsrc/)進行公布。
4.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5. 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報考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考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需出具本科階段畢業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方向證明。2024年應屆畢業的考生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書等。
(2)社會在職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執業(任職)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格證書(件)。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單位證明)、打印的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單位離職證明。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執業(任職)資格、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須于報名前取得。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同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另須出示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4)國(境)外學歷人員還應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5)考生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 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在張家港衛生人才網(https://p.zjgws.com/webwsrc/)另行公告,請進入面試者予以關注。《面試通知書》須由考生本人領取,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 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01-19號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如面試成績相同的,組織加試。20-114號崗位將筆試成績的60%與面試成績的40%相加,得出報考人員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組織加試。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其中21、48、109~114號崗位面向我市省、市兩級定向培養醫學人才,109~111號崗位考生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選崗,110號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引用2024年張家港市衛生健康系統校園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筆試的成績。
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網上公示詳見張家港衛生人才網(https://p.zjgws.com/webwsrc/),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當場發放體檢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進入體檢的人選,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
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當場(當日)復檢項目,由體檢機構直接進行當場(當日)復檢;非當場(當日)復檢項目,考生可在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由體檢組織機關選擇另一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懷孕考生X光等項目暫不檢查,孕期結束再完成體檢。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考察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對考察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
八、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張家港衛生人才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面試后,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計劃缺額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并將有關情況按規定備案。錄用通知書開出之日起不再遞補。
九、錄用及管理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張家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錄用通知書》。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生,憑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醫師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原件領取《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至錄用單位辦理報到手續,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錄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新錄用人員身份為編外合同制,簽訂勞動合同,參加企業社會保險。
十、其他要求和說明
在招聘各環節中,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以電話等方式通知考生前來補充材料、體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后按需聯系考生,合格的將不再電話通知。考察系組織行為,招錄單位將主動聯系考生。
十一、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循私舞弊,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招聘資格。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512-58223103。
十二、本公告由張家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2-58987102。
張家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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