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浙江湖州市南潯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擇優招聘36人公告
來源:南潯區人民政府
2024-04-01 09:14:30
湖州市南潯區2024年上半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擇優招聘公告(長期)
一、南潯簡介
南潯區現下轄8個鎮、2個街道、1個省級開發區,享有“國家生態區”“國家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試點區”“中國木地板之都”“中國湖筆之都”“中國淡水魚之都”、全國科技進步考核先進區、“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區)”“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全國安全教育實驗區”“第二屆、第三屆長三角最具投資價值縣(市、區)”“省示范文明城區”“省平安縣區”“省教育強區”“省科技強區”“省美麗鄉村先進縣區”,也是中國首個整體榮膺世界文化遺產的古鎮。
南潯區位優勢獨特,位于江浙滬兩省一市的交界處,地處滬杭蘇都市圈的交匯點,處于長三角城市群的中心腹地,距上海、杭州、蘇州等大城市均為100公里左右,構成1小時交通圈,隨著滬蘇湖高鐵的建設開通,上海與南潯的時間距離將縮短至20分鐘。
南潯區醫療資源豐富,有兩家醫療集團,一家中醫院,近年來我區加大醫療衛生事業投入,加快醫療資源共建共享和高效利用,為加速推進南潯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我們誠邀各位醫學人才加盟南潯共創事業。
二、招聘計劃
擬招聘緊缺、擇優崗位人才36名。招聘崗位、專業、數量及其他資格條件要求詳見《湖州市南潯區2024年上半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擇優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對象與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取得醫學類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須取得相應學位)或臨床醫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醫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自愿履行醫療衛生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
3.工作積極主動,踏實肯干,責任心強;
4.符合招考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要求;
5.戶籍和生源地不限,身體健康;
6.年齡18至35周歲(1988年3月30日至2006年3月30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學歷學位或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78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放寬到50周歲(1973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7.國(境)外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已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無另行說明的,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職業資格等證書(以發文或發證時間為準)須在報名開始日期前取得。
8.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應聘:
南潯區所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報考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用人標準。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南潯區政務信息網(http://www.nanxun.gov.cn)、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方式: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至2024年5月15日期間開展若干次線下或線上招聘,報名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及有效招聘崗位在每批次招聘前發布通知。
每位報考人員每批次限報一個崗位。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5月15日。
2.報名材料: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等的原件和復印件(2024年應屆生須提供有效期內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以及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國(境)外學歷學位需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考核
考核:考核具體形式待定。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體檢人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考核結果公布后在各批次招聘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完成三方就業協議簽約程序,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體檢、考察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及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在南潯區政務信息網、南潯人力資源網進行擬聘用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所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國內高校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其中202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報考所需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遞補
未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就業協議、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報到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的,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決定,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2024年應屆畢業生因學校或其他原因在報名時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如報名時已與其他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入圍體檢即與報考單位簽訂新三方就業協議的書面承諾。
(二)報考人員如為湖州市范圍內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考人員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報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凡報名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四)對報考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相關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具體聯系方式見下表:
招聘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南潯區醫療集團 |
何老師、徐老師、 沈老師 |
0572-3065770 |
南潯區第二醫療集團 |
黃老師 |
0572-2980289 |
南潯區中醫院 |
徐老師 |
0572-3912263 |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南潯區政務信息網(www.nanxun.gov.cn)、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上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市南潯區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潯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2-3020672(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監督電話(區紀委監委派駐區委宣傳部紀檢組):0572-3090575(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
湖州市南潯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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