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漳州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20人方案
來源:漳州職業技術學院
2024-04-01 10:23:24
漳州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人才引進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現面向社會引進人才20名,具體方案如下:
一、報考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5.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間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3月及以后出生);
6.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各項證書認定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7.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可以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
6.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9.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
10.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11.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漳州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人才引進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信息發布
福建就業網(http://220.160.53.33:8903/home)、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fjzzit.edu.cn/)等網站公開發布。
四、報名及初審
1.報名時間: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全年招聘,招滿為止,報名時間截止。
2.報名方式
(1)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此次報名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階段不接收紙質材料。應聘者應填寫《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引進人才審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的掃描件以壓縮打包形式同時發送至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郵箱(zzyrczp@163.com)以視報名。郵件標題及附件名稱以“姓名+應聘學院+應聘需求專業”方式命名。
(2)相關佐證材料包括:①身份證;②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具有海外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③職稱證書;④近五年科研成果目錄,包括論著 (論文應包括作者排名、題目、雜志名稱;著作應包括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執筆內容)及論文被收錄和引用的檢索證明等;⑤科研項目(包括項目名稱、起止時間、研究內容、本人作用、項目來源和經費);⑥重要獲獎情況(包括獎項名稱、級別、年度、本人排名和獲獎證書)等。外文材料須提供翻譯件,并經駐外使領館或公證處認證。
3.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資格審查、考核(面試)及體檢
1.通過初審的應聘者,我校將以電話形式通知應聘者資格復審、考核(面試)、體檢等相關事宜,請應聘者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2.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
3.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考核(面試)或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就業網(http://220.160.53.33:8903/home)、漳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www.fjzzit.edu.cn/rsc/)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按編制內人員待遇執行,服務年限為10年。
(二)待遇
除享受基本工資及福利待遇外,還提供績效工資、住房補貼、安家補助、科研啟動費等,標準如下:
1.安家及生活補助按漳州市及學校引進人才相關規定執行。
2.科研啟動經費按學校科研開發處有關規定執行。
3.其他支持政策
(1)子女教育:按漳州市引進人才相關規定執行。
(2)家屬安置:引進人才的配偶意愿來漳就業的,配偶按照“對口對應”原則,由學校或有關部門妥善安置,不符合隨調條件的配偶,由學校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給予發放生活補貼,發放時間不超過3年。
(3)住房保障:學校給予每個月1000元的人才租房補貼,補貼時間不超過3年。
以上所有引進人才的待遇金額為人民幣,均為稅前待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由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0596-2660317[教師工作部(人事處)],0596-2660262(總值班室);
電子郵箱:zzyrczp@163.com;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大學路2號,郵編:363000。
本方案由漳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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