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市梁溪區衛生健康委下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26人公告
來源: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01 11:08:09
無錫市梁溪區衛生健康委下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端及緊缺性人才公告(長期)
為進一步加強梁溪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無錫市梁溪區衛生健康委下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端及緊缺性人才2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崗位
具備高級職稱的高端人才;緊缺性人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見《2024年無錫市梁溪區衛生健康委下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端及緊缺性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
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hrss.wuxi.gov.cn);
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xlx.gov.cn);
無錫市第八人民醫院網站:http://www.wx8h.com/;
無錫市康復醫院網站:http://www.wxskfyy.com/。
考務信息等公示公告僅在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xlx.gov.cn)上公布,考生憑準考證號查詢考試成績。涉及“無錫市第八人民醫院”和“無錫市中醫醫院梁溪分部 無錫市康復醫院”的招聘崗位,后續考務工作的公示公告信息僅在醫院官網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 熱愛崗位工作,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9日之間出生,以下類推),其中:具備博士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其他年齡放寬條件以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中為準。
6、戶籍不限。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附件1,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明確的條件為準),招聘崗位專業參考《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年畢業生。
(2)因犯罪受刑事處罰,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國家和省另行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5)梁溪區區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三、有關說明
1、工作年限計算: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至報名當月。
2、學歷(學位)是指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學位),獲得境外學歷和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本次招聘對象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
(1)2024年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人員。
(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3)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四、報名及審核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和方式
(1)招聘單位自招聘公告發布日起接受報名。公告發布10個工作日后,各招聘單位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17:00,具體報名公告另行通知。
(2)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通過網絡報名的考生,需將報名材料電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掃描件)投遞至各單位報名電子郵箱(見附件2《無錫市梁溪區衛生健康委下屬各招聘單位聯系方式》),報名時間以單位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注意:因本公告中的各招聘單位考試可能同時進行,所以報考人員請只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報名材料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24年無錫市梁溪區衛生健康委下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3)。網絡報名人員應同時發送手寫簽名的PDF報名表并發送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
(2)2024年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3)應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要求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有專業方向的需提供專業方向證明。
(4)學歷學位證書。
(5)有效二代身份證。
(6)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核
1、各招聘單位負責報名初審和復審,初審情況招聘單位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報考人員,應聘人員須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方可參加面試。
2、對于國(境)外專業和專業參考目錄內沒有列出的專業,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審核意見。
3、資格審核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或行業資格準入條件的,取消其報名資格,已交納報名考試費的予以退還。考試結束后,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弄虛作假的,其考試成績視為無效,且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4、資格復審材料
(1)2024年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辦的2024年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2023年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需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2023年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其他人員需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資格證書和其他證明材料的,其中應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要求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等相關資格材料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有專業方向的需提供專業方向證明。
(5)有效二代身份證。
(6)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三)繳費確認
筆試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需在收到初審合格通知后三天內繳納筆試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
面試前,應聘人員需在收到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后三天內繳納面試報名費100元。
未按時交納報名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考核時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且與報名時登記的身份證號一致。
2、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應按公告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作棄考處理。
3、報考人員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里的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二代身份證”且在有效期內)。
5、招聘崗位條件中的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為實足年限。實足年限截止到報名之日。
6、應聘人員所填專業名稱應與畢業證書上一致,2024年畢業生報考前,應確認本人《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專業與畢業證書上名稱一致。報名時所填專業名稱與畢業證書上不一致的,視為提供不實信息。
7、應聘人員在填報信息時必須認真仔細閱讀相關招考信息,確保提供的本人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凡報考時提供不實信息、資料,被取消考試或錄取聘用資格的,由本人承擔與此相關的責任。
五、考試組織
1、開考比例: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具體考試方式視報名情況另行公告。
(1)招聘對象為博士的崗位(崗位代碼:240109),將采用直接考察方式。
(2)除(1)所指崗位外其他崗位報名成功人數≤10人時,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
考核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未達合格線的考生直接淘汰。總成績=面試成績。如面試成績相同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將組織同分人員另行加試,并按加試成績確定排名。
(3)除(1)所指崗位外其他崗位報名成功人數>10人時,采取筆試+面試的考核方式。
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考生直接淘汰,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該崗位招聘人數1:3(同分跟進)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未達合格線的考生直接淘汰。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總成績相同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時,取面試成績高者為先,如面試成績仍同分,將組織同分人員另行加試,并按加試成績確定排名。
3、筆試或面試時間:以各招聘單位通知為準。應聘人員可在相應網站查詢成績。
4、考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以及工作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價值觀及儀表舉止等。不組織考前培訓,不制訂考試大綱,不指定專門用書。
5、招聘單位適時在相應官方網站公布每期應聘人員考試成績,通報崗位招聘進展和空缺等情況。
六、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考察: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按《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按本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手續辦理后,不再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據考核、考察、體檢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有關錄取、聘用手續。
2、報考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一個月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和聘用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公示擬聘用或者聘用后放棄的(含超過規定期限未報到而視同放棄的),將被記為一般失信行為,記錄期限為3年。
3、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期3年(含試用期)。
八、誠信管理
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將考生個人信用情況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報名咨詢
各單位咨詢及聯系方式見《無錫市梁溪區衛生健康委下屬各招聘單位聯系方式》(附件2)。
十、紀律與監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0-12388。
無錫市梁溪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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