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四川成都市新都區引進名優教師6人公告
來源: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
2024-04-01 14:16:09
成都市新都區2024年上半年引進名優教師公告
為深入貫徹建設具有區域帶動力的人才工作先行區戰略,進一步加強我區名優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中共成都市新都區委辦公室 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成都市新都區建設具有區域帶動力的人才工作先行區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都委辦〔2022〕13號)《中共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委員會關于印發〈成都市新都區教育人才引進培育實施細則〉的通知》(新教黨委〔2023〕62號)和《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成人社發〔2021〕2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2024年事業編制使用情況、名優教師隊伍實際情況和學校師資需求,擬面向省內外引進6名名優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崗位及名額
考核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
二、考核招聘地點
發布進入考核人員名單公告時公布。
三、名優教師范圍
(一)頂尖教育人才
人民教育家、國家級教學名師、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班主任;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名師、名校(園)長;全國優秀校(園)長;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主研人員。經認定與上述人才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二)領軍教育人才
省級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省級特級教師、“天府青城計劃”入選者、省級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中小學正高級教師;省級優秀校(園)長、省一級示范學校校長;省級名師、名校(園)長工作室領銜人;獲得國家工藝美術大師等榮譽稱號,或具有國家級注冊教練員、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等資格的教師;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主研人員。經認定與上述人才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三)拔尖教育人才
省級教書育人名師、省級中小學名校(園)長、省級中小學名班主任、省級優秀教師;市級特級教師;市特級校長、省二級示范學校校長;市級名師、名校(園)長工作室領銜人;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前3位主研人員、省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前3位主研人員。經認定與上述人才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四)優秀教育人才
市級學科帶頭人;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三等獎前3位完成人、省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前3位主研人員。經認定與上述人才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五)青年教育人才
市級優秀青年教師;省級教學成果獎三等獎前3位主研人員。經認定與上述人才層次相當的其他人才。
四、考核招聘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教育事業,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和違規違紀記錄。
(二)擬引進的頂尖教育人才、領軍教育人才年齡在法定退休年齡以下,拔尖教育人才、優秀教育人才年齡在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教育人才年齡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身體健康,具有承擔正常教學、教育科研任務所需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報考學段或以上教師資格。
(五)普通話水平中學須達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學科須達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小學須達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1日);
5.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6.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7.新都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8.2024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仍然在讀的高校生。
五、考核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公告。由區教育局在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xindu.gov.cn/)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報名采取郵政快寄(EMS)報名材料、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4月7日24:00。
1.郵寄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新新街31號新都區教育局人事與教師工作科,收件人:鐘老師,聯系電話:028-83976015,郵編610500。郵寄方式報名者,郵戳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7日。
2.網絡報名郵箱:383847140@qq.com。
3.現場報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新新街31號(區教育局)。
4.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新都區2024年上半年引進名優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4)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5)普通話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
(6)取得符合名優教師范圍要求的相關榮譽稱號證書復印件一份或教學成果獎證書復印件一份;
(7)近五年參加的市(地、州)級及以上公開課、賽課或技能比賽獲獎證書復印件一份;
(8)近五年發表的主要科研論著(合著)刊物和承擔的科研項目(參與)、課題立項或結題證書復印件一份。
5.報名要求:現場報名和郵寄材料報名請提供以上材料紙質件和PDF掃描件。網絡報名請提供以上材料PDF掃描件,并將報名所需材料打包上傳至指定郵箱,郵件命名格式為“姓名+報考崗位”,如“張三+初中英語教師”。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不符者請勿報名。應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考核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初審。區教育局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供的報考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進入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區教育局組織各學科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復審,擇優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進入原件校驗人員由區教育局以電話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五)原件校驗。參加原件校驗人員按照區教育局電話或短信通知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原件校驗。應聘人員須按報考崗位提供相應的證書、證件原件。
(六)考核。考核由有學生講課和座談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為100分,考核總成績=有學生講課成績×50%+座談面試成績×50%。
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考核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招聘崗位確屬急需緊缺專業、且符合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條件的,經區人社部門同意后,劃定折合后考核總成績分數線。考核總成績低于75分的視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七)確定擬聘人員。考核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同一崗位同一學科應聘者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聘人員。
(八)體檢。依據考核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考核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的名單。如考核總成績相同,有學生講課成績高者進入體檢。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由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牽頭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指定在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以上的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人員,不得聘用。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考察。體檢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考察不合格人員,不得聘用。
(十)公示。由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在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期滿后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十一)審批。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報成都市新都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十二)辦理調動、聘用手續。成都市新都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引進的名優教師,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辦理入編和聘用等相關手續。
六、紀律和監督
(一)名優教師引進工作由區紀委監委派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考核招聘工作。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引進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原件校驗和考核者,視為自動放棄。
政策咨詢:
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028)83976015。
監督舉報:成都市新都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28)83051399
網址:
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indu.gov.cn/)
附件:
成都市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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