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嘉興南湖區衛生系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1人公告
來源:南湖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
2024-04-02 09:17:45
2024年南湖區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南湖區衛生健康局直屬及下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4年南湖區衛健局直屬及下屬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1名,其中事業編制4名,南湖區中心醫院招聘報備員額制工作人員37名,報備員額制執行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制度。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南湖區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報考崗位工作。
2.學習、工作綜合表現良好,工作期間無醫療事故發生,身體健康。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8日之后出生),其中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中醫學、精神病學、口腔醫學、婦產科學中級職稱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4月8日之后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要求,并于2024年4月8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6.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4年4月8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7、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崗位相關要求
1、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留學人員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若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行政部門學歷認定。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專業目錄設置及審查認定,大學專科專業參考《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研究生專業參考《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版)》。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具有專業技術資格(以發文時間或發證時間為準)、工作經歷、任職期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至2024年4月8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1)南湖區衛生系統在編人員,具有事業編制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和現役軍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人員,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務處分且2024年4月8日未滿處分期限的;
(4)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辦法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考程序
1.注冊及報名。時間:2024年4月8日9:00-4月14日17:00
報名人員自行登錄浙江省衛生健康人才網https://www.zjwjrc.com/,(唯一指定報名網站),進入網站后點擊“人才招聘——考生登入”。報考人員憑身份證注冊個人真實信息,選擇“公開招聘”,完善個人信息后,進行“選擇崗位”報名,僅注冊未選擇崗位或更改個人信息未重新選擇崗位的均視為無效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要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本人近期電子證件照。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時在附件中上傳崗位所需的所有證明材料。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4月15日9:00-4月16日17:00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中說明理由。在報名時間結束后的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時間:2024年4月17日9:00—16:00。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公開招聘-狀態查詢”查看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及時關注初審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再次報名的,視作對審核結果無異議或自動放棄報考。
4.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4月18日9:00-4月19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浙江省衛生計生人才網進行網上繳費確認,繳納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請考生注意查詢繳費是否完成,逾期不繳費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中醫學、精神病學、口腔醫學等緊缺專業的同一崗位招聘計劃與繳費確認人數<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其他專業同一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招聘計劃內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或無適合崗位可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衛生健康人才網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3年4月27日,筆試滿分為100分,各崗位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考試時考生自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等)。
(三)確定面試對象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列為面試對象。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對入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南湖區衛生健康局組織,招聘單位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
2、目前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的,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學歷證書;
4、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資格復審后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領取通知書后放棄面試的,不再遞補。面試通知書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為準。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區衛健局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考察由區衛健局組織,用人單位具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遞補)。
(八)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南湖區委南湖區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欄中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安排遞補。
(九)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與原單位有勞動關系人員,報到時須出具與原單位解除合同的證明書,無法出具解除合同證明的視作放棄,不再遞補。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視同應屆畢業生者,需在報到后3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區衛健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2838369。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衛健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考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中國南湖區委南湖區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欄中公布,屆時考生可上網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監督電話:南湖區衛生健康局0573—82838369。
附件2:人才網招聘前端操作手冊.ppt
嘉興市南湖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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