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引進急需專業人才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03 10:40:18
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2024年引進急需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文件規定,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擬引進一批急需專業人才,公告如下:
一、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情況
(一)單位簡介
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創辦于1964年,是一所以先進制造、石油化工和信息類專業為主,經、管、商、貿協調發展的綜合性高等職業學校。學校先后被批準為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學校”、國家首批“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領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養基地項目籌建合作院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國家高等職業院校管理與服務標準化試點單位、廣東省“AAA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單位”高職院校、廣東省綠色學校。2022年9月,學校被批準為廣東省省域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計劃培育建設單位。2023年確立為廣東省高等職業教育數字化標桿學校建設單位。
詳細資料請查閱學校官方網站(https://www.gzvtc.edu.cn)。
二、崗位要求
此次擬引進急需專業人才23名,分為教師崗位和非教師崗兩種,其中,教師崗21人,非教師崗2人。從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教學、科研等工作,均為專業技術崗。具體詳見《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2024年引進急需專業人才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附件1)。崗位條件中提及的專業名稱代碼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一)招聘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7)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處分期限計算至報名截止日。
3.報考人員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或高級技師職業技能證書,同時滿足各崗位具體招聘要求(含專業代碼、學歷學位、職稱、年齡、其他要求等),詳情參見附件1。
(1)“2024年畢業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港澳居民登錄系統后,在證件類型中選擇“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并填寫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進行注冊。
(3)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
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門類”所含“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單位同意后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按前款規定以相近專業報考。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應聘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
除《公務員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招聘人員類型為“不限”、“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的崗位,如報考人員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須提供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
2024年畢業生暫未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須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生證或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等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專業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所學專業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完全相同的直接進行選擇,所學專業為舊專業的按對應的專業名稱選擇,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的選擇相近專業,以非最高學歷報考的選擇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專業。未如實填寫的,造成報名系統無法識別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5)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上傳工作單位正式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相關材料;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以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正式(聘用)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如合同和社會保險繳納憑證的單位不一致屬于委托第三方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繳交基本養老保險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與第三方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的委托材料或在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社會保險條款備注由第三方人力資源代理機構代為繳交基本養老保險,其他情況原則上不視為同一工作經歷。對工作經歷有指定性要求的,如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正式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無法證明從事該段特殊工作經歷,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從事該段特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
報考人員在校期間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繳納的社會保險不納入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報考人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工作經歷時間以服務期為準。
(6)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材料,在系統報名時上傳材料掃描件。
(7)招聘崗位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已經取得對應證書。通過資格考試、正在進行公示均不視為符合報考條件。
(8)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需提供黨關系所在黨組織黨員身份說明。
(9)年齡、工作經歷及業績成果年限等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
三、引進方式和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2日9:00時至12月31日18:00時止,招聘額滿為止(2024年全年有效)。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相關報名網站(https://www.sydwzk.cn/cdfzz2024)進行報名。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清楚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規定的報名時間登錄系統,填寫資料。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按照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務必按公告要求將招聘崗位所需必要條件的相關材料上傳至系統。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系統中填報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將留存,用于資格審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后試用等環節,務請認真、慎重、完整填寫。
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單位有權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應主動將報考意向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并出具同意報考材料,由于未經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依據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上傳招聘崗位所需必要條件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實、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初審結果將通過報名系統對應聘人員進行反饋。
2.資格復審
(1)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審核情況”確認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環節。其中,“審核情況”顯示“審核同意”的,則進入資格復核環節;“審核情況”顯示“審核不同意”的,則未進入資格復核環節。
(2)資格復審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具體材料按公告規定的資格復審材料要求,須同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規格復印件,經審核后,留存復印件,返回原件。
②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若無法提供,須承諾在考察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③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
(3)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聲明放棄資格、缺席資格復審或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視為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
(4)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網站另行公布。
(三)考核評價
1.考核時間、地點:待定。
2.開考比例: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報考人員靈活確定開考批次。
3.考核形式和內容:考核分教師崗和非教師崗進行,本次招聘崗位,除餐旅學院實驗員、高級程序員外,均為教師崗。
教師崗面試內容為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授課或技能實踐等)、專業理論技術答辯、面談、成果展示等形式考核應聘者的專業水平、教學及科研能力等,具體考核方式由專家委員會確定。
非教師崗面試主要圍繞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通過專業水平測試(技能實踐)、面談、答辯、成果展示等形式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應變、組織協調能力以及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其他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等,具體考核方式由專家委員會確定。
對擬引進的人才實行專家委員會票決制,專家委員會成員2/3以上同意引進的方可啟動引進程序,有競爭的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序確定引進對象。
4.考核成績:考核評價成績即為考試綜合成績,總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數,考試綜合成績超過80分者方可錄用。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考察相關規定實施。體檢、考察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對象根據考核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名單可通過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網站查看。
3.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結果將統一由學校通知體檢對象。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聘用管理
1.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擬聘人員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工作年限滿1年以上的試用期為半年,工作年限未滿1年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024年畢業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中與專業要求相對應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的,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的,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學歷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的,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2.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聘任須符合廣州市相關政策及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專業技術崗位聘任條件要求及管理規定。如考生咨詢,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有責任告知相關聘任規定,以便于考生決策。此類人員一經報名,則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3.公開招聘聘用的人員為廣州市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按所聘用崗位享受國家、省、市及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規定的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4.工作地點、工作崗位須服從學校安排,一經報名視為接受。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學校可按照考核評價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遞補本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員,是否遞補可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決定。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四、紀律要求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紀律與監督要求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紀檢監察小組,由廣州市總工會紀檢部門和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相關人員組成。
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咨詢電話:020—87602842,監督電話:020—87691850。
附件:
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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