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聘40人公告
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4-03 14:00:24
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滿足學院事業發展需要,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文件精神,擬面向社會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40人。
一、學院簡介
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創建于1984年,是一所以培養財經類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主的國有公辦高校。學校坐落于海口市江東新區,占地面積1032畝,設施齊全,環境優美,是治學求知的理想之地。現設有財務管理學院等12個二級學院,46個專科專業(方向),4個“4+0’聯合培養本科專業,3個“3+2”分段培養專業,在校學生13800多人,國際留學生150余名,教職工750多人,還有來自海內外高校、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的200余名兼職教授和客座教授。迎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春風,海經貿人一路前行、求索創新,艱苦創業、實干興校,譜寫了壯美篇章。今天的海經貿,正處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熱潮中,全體師生員工齊心協力,全力推進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和申辦職業本科教育。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此次公開招聘的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三、擬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范圍(共40人)
專業技術崗位40人。
詳見招聘計劃表。
四、資格要求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7.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須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8.屬在職人員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須在合格(稱職)以上。
9.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月以后出生)。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8年1月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失信被執行人;
8.現役軍人;
9.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1.《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2.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崗位要求:
詳見招聘計劃表。
五、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崗位均為事業編制崗位。
2.享受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省政府及校內績效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六、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后,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國聘網等官網發布公開招聘信息,明確招聘的崗位、人數、學歷、專業、年齡等所需資格條件等。后續招聘工作的各有關事項在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
(1)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發現崗位多投視為無效報名,不予進入資格審查環節。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準備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3)請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正確、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電話不正確或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4)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2.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至2024年10月31日。分崗位、分批次組織安排考核及后續工作,將根據招聘情況及時更新崗位與人數信息,若崗位已招滿將不再進行招聘。
報名網址: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前,登錄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人才招聘專欄(http://www.hceb.edu.cn/html/xwzx/rczp/)選擇相應崗位并嚴格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報名郵箱:hnjmzp@vip.163.com。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在網上提交以下材料:
報名材料以文件夾(文件夾名及郵件主題為“報考部門+崗位名稱+姓名”)壓縮包發至報名郵箱hnjmzp@vip.163.com,并按以下序號排序附件內容:
(1)《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須本人手寫簽名上傳掃描件(表格中填寫信息不清晰、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誠信承諾書》(須本人手寫簽名上傳掃描件)(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頁面)復印件,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復印件。
(4)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
學歷學位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等。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人員須上傳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上傳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7)所有崗位應聘人員均需提交個人征信報告(附件3)。
(8)拍照上傳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9)科研成果清單及相關證明。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已過報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報名。已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登錄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提交或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能參加考核。
2.資格復審
被考核人員須在考核時攜帶報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進行審查,并遞交《誠信承諾書》原件。對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人員的考核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考核方式
1.考核內容:結合崗位要求和工作職責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根據具體崗位,考核將采取試講、答辯、面談以及學術代表作評議等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教學科研(管理)能力、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考核。
2.考核考官安排:考官人數為每組5人或7人,從本校和校外專家中產生,其中本校考官人數比例不超過60%。
3.考核合格分: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核合格分數線為75分,凡考核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4.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待定。
5.考核成績公布:現場公布。
6.注意事項:考核時未攜帶居民身份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考核結束后,將當天在官網上進行公布成績。學校將對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進行全國教師信息管理系統教職工準入查詢。查詢不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準入查詢出現崗位空缺的,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體檢及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核分數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空缺的崗位名額,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2.根據考核結果,組織人選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人員參與陪同。
4.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學校通過抽調有相關經驗的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到應聘人員原工作或學習單位,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考核、體檢及考察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
(七)公示
根據考核總分、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海南省教育廳同意后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教育廳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八)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經海南省教育廳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院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九)辦理聘用及相關待遇。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初次就業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海南教育廳人事處:0898-6534330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學校督查督導監督或投訴電話:0898-6595201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差旅支持
1.進入考核環節的省外考生,學院按財務規定標準據實報銷來校考核的境內往返車船交通費和不超過3天住宿費。
2.如乘坐飛機,根據行程單參照同程可報銷的車船票價限額報銷。
九、其他事項
1.關于專業目錄問題。國內專業條件參照2022年國家教育部專業目錄審核報考專業。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或國(境)外專業的相關專業,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按專業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的證明。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得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最終由招聘領導小組商討確認是否符合現招聘崗位的報考要求。
2.本方案由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人:洪老師 陳老師
咨詢郵箱:hnjmzp@vip.163.com
咨詢電話:0898-6573206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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