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永州市寧遠縣中醫醫院招聘52人公告
來源:寧遠縣人民政府網
2024-04-08 12:00:59
寧遠縣中醫醫院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臨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醫院工作需要,為確保各科室工作有序、正常開展,經醫院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報請相關部門同意,決定采取經費由單位自理,不納入編制管理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聘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辦法。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職位13個,52名。具體報考職位及條件見《寧遠縣中醫醫院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臨聘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職位的工作職責。
5、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或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即1996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各職位年齡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6、具有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2024屆畢業生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
7、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工作年限核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截止報名時已參加其他機關事業單位考試尚在考察期間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8、被本單位辭退人員。
9、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6日- 4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寧遠縣中醫醫院醫技樓四樓人事科。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要求及開考比例: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寧遠縣中醫醫院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臨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③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3張;④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⑤職位要求的資格證、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已考取職業資格但未發放執業證人員提供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
(3)開考比例:此次招聘原則上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少數專業特殊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后,可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考生筆試成績要達到同科目參考人員(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60分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4)用人單位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專業審查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本次招聘職位所需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認定。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如實填寫《2024年寧遠縣中醫醫院公開招聘臨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誠信承諾書》(附件3),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項,每項考試總分100分。
1、筆試(試卷由醫院紀檢監察抽取縣外異地專家出題)
(1)筆試內容:筆試為專業知識,以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理論為主。實行閉卷考試,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擬定于2024年4月25日(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24年4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領取地點寧遠縣中醫醫院人事科。
(3)筆試地點:擬定于寧遠縣中醫醫院醫技大樓四樓大會議室(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由醫院紀檢監察抽取縣外異地專家出題及縣外異地專家擔任評委)
(1)面試內容:面試采取專業知識問答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
(2)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對未達到1:2比例的,所有考生筆試成績需達到同科目參考人員(兩人及以上)有效參考人員的平均分或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單公布前可按成績依次遞補。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3)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還相同的加試一場,以加試成績進行排名。
4、筆試、面試成績公示與查詢:均在考試后第二日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對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在公布成績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書面申請復查,逾期不再受理。
五、體檢
1、按照招聘職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單位組織,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而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照應聘同一職位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七、公示
根據專業技能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資格材料原件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醫院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
體檢、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試用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試用不合格或放棄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名額不遞補。
八、聘用審批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無問題的擬聘人員,報寧遠縣中醫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如違反醫院管理規定和經試用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人員,不予聘用,試用合格人員簽訂三年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無資格證要求的職位,聘用人員需在本單位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九、工作待遇
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工資、績效工資等待遇按有關政策享受單位同職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十、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選擇寧遠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查看相關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
4、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5、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聘用后放棄的人員,記入寧遠縣中醫醫院聘用考試誠信庫,三年內不得報考寧遠縣中醫醫院工作人員。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寧遠縣中醫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招聘咨詢電話:0746-7223395
紀檢監察電話:0746-7226786
附件3:誠信考試承諾書
附件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樣表
寧遠縣中醫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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