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四川宜賓高縣事業單位招聘44人公告
來源:宜賓人事考試網
2024-04-09 10:00:00
高縣事業單位2024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請考生在報名前務必閱讀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據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規定和《宜賓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高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報名、資格審查、面試、成績公布、體檢、考核、遞補、公示等相關工作,有關事項將在相關網站及時公告。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以及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高縣事業單位2024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其中,報考人員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要求”和“專業條件要求”分別相符;報考人員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要求”相符。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凡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執)業資格等各種證書、證明必須是按照管理權限由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以上條件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招報名的第一日。(例:“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報名的第一日未滿36歲,以此類推)。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委監委機關立案調查的人員。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人員。
(5)尚處于5年最低服務期(含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8)高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9)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10)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及名額等情況詳見本公告附件1。
三、報名
(一)選擇崗位
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報一個崗位。
本次招聘中,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報名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報考者提供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和其他相關制度規定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報考者在任一環節的中斷,即失去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對虛假、惡意進行報名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報名時間: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至4月28日下午18:00止。
(三)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考者將報名資料電子檔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郵箱地址詳見《崗位表》),郵件以“姓名+崗位代碼”命名。
(四)報名材料
報名需提供材料如下:
1.《高縣事業單位2024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的清晰照片或掃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掃描件。
3.本人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掃描件。其中,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相關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的清晰照片或掃描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含輔修專業)。不符合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掃描件。屬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現場資格審查時不需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明材料,但務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證書原件,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5.近期免冠兩寸藍底彩照電子檔。
6.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四、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流程:1.資格初審。報考者將報名資料發送郵箱,工作人員根據報名資料對報考者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屆時將電話通知資格復審人員;2.資格復審。在參加面試前,報考者提供報名資料原件進行現場資格校驗。
(二)此次招聘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初審,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復審。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領取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報名時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考核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此次招聘,原則上只進行面試。但是,同一個崗位若報名并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人數大于等于40人的,需進行筆試(筆試內容及相關事項另行公告),筆試后按照崗位招聘名額的3倍,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缺考者不得進入面試,下同),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成績。
面試滿分100分,具體考評方式詳見《崗位表》。其中,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報考者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等方面;專業技能面試、說課主要考核報考者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等方面。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考試通知單。
六、考試成績
考試成績=面試成績。
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工作結束后,在相關網站上公布面試成績及排名。
如考生的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其中,對于報名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專業技能考核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且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后,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七、體檢、考核、遞補及公示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最后一名考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其中: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書原件后,再安排體檢。
2.體檢
(1)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4)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5)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關于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有關問題的通知》(宜人社辦發〔2021〕143號)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
(三)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招聘單位可根據空缺名額,經其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照面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對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四)公示
1.擬聘用人員在宜賓人事考試網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者,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無誤后,由招聘單位填寫審核確認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通過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其中,所有在編在職人員必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因未獲錄(聘)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招聘,本次報考單位不予聘用。
(二)招聘單位憑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確認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需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試用期滿以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資格。試用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符合高縣人才相關政策的,按規定享受高縣人才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831—5365480。
十、本公告內容涉及事業單位招聘政策的由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人才引進政策由中共高縣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中共高縣縣委組織部:0831—5230533;
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1—5419897;
高縣衛生健康局:0831—5417837;
高縣教育和體育局:0831—5362195。
十一、其他事項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等,責任自負。
附件:
中共高縣縣委組織部
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