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遼寧葫蘆島市龍港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20人公告
來源: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09 16:28:51
2024年葫蘆島市龍港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葫蘆島市龍港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和《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葫委辦發〔2011〕15號),經龍港區委、區政府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教師20名。其中,初中教師12名,小學教師4名,中等職業教師4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數量及相關條件詳見《2024年葫蘆島市龍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普通高校應、往屆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17日至2006年4月17日(含)期間出生);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
(四)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具有扎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奉獻精神,有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五)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本科學習經歷要求為全日制);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七)具備相應專業和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書;
(八)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語文學科需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九)2024屆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畢業證、碩士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如2024屆畢業生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確屬發證部門延期發證等非報考者原因,須在規定時限內提供延期發證證明,待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再辦理聘用。9月30日后仍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有違法犯罪記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 近五年內,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現役軍人、龍港區在編在崗教師;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統一發布。后續通知類事項,在龍港區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lgq.gov.cn/)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不設現場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郵箱:lgqjszp2020@163.com)。
2.報名時間:2024年4月17日9時至2024年4月19日17時。報名材料收件截止時間以收件郵箱顯示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時間提交報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3.報名要求: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學科崗位。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無法確認報名信息的,視為報名失敗。
4.報名材料:
報考者將報名材料按以下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件格式發送至指定郵箱。報名郵件以“研究生+姓名+崗位”命名。
(1)《葫蘆島市龍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報考者按照表格內容如實填寫,本人簽名處不得他人代簽;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及學信網學歷認證(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研究生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需提交簽字蓋章后的《2024屆畢業生證明》(附件3),同時提交手寫簽名的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承諾書(附件4);
(4)教師資格證書及網上確認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證全網頁截圖);2024屆畢業生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職業能力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要提交《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職業能力證書》原件、復印件及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承諾書(附件5);
(5)普通話等級證書;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依照公告及專業要求,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龍港區人社局負責資格復核。主要審查報考者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所學專業及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相關證明材料。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核貫穿考核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生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參加面試考核人員。
(四)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面試(試講)的方式進行,報考者現場抽取面試題目。根據題簽內容備課、試講。備課15分鐘后,講授一節微型課(講授時限為15分鐘)。報考體育學科需要進行特長展示(授課加特長展示共計15分鐘)。面試總分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為合格分數。面試成績現場評判、當場公布。根據同一學科面試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統一在龍港區政府官網進行公示。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面試成績相同,則以有效評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確定;如再相同,以有效評委中最高分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內容及教材版本另行通知。
如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20,增加筆試環節,筆試具體方案視具體情況另行通知。請報考者關注龍港區政府網站。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體檢由葫蘆島市龍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資質的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者、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和體檢不合格的報考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遞補一次。
體檢后如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擇崗、公示與聘用
1.擇崗
招聘人數大于1人,且具體招聘學校不唯一的崗位,報考者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選擇招聘崗位,擇崗時間、地點電話通知,擇崗結果在龍港區政府網站公示。
2.公示
經面試、體檢、考察、擇崗后的擬聘用人員由葫蘆島市龍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公示。擬聘用人員信息在龍港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依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訂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本次公開招聘的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其他須知
1.若2024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不予聘用。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查實報考者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報考者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核、考核、體檢、資格審查)期間,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工具不暢無法聯系,所致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葫蘆島市龍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29-3055821
監督電話:0429—3055822
(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附件: 3:2024屆畢業生證明.doc
葫蘆島市龍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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