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河池市宜州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79人公告
來源:河池人才網
2024-04-10 11:00:34
河池市宜州區2024年自主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規定,為滿足我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2024年河池市宜州區面向社會自主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取得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7.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18日期間出生),40周歲以下(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197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9.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具體崗位報考條件詳見《河池市宜州區2024年自主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崗位涉及到的專業要求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的專業目錄(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學歷、學位、年齡、職(執)業資格、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4年4月1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截至日期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組織參加各類高校畢業生招聘會、雙選會、人才招聘會,對報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對符合應聘條件人員進行現場洽談,采取直接面試、組織考核方式進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考人員可登錄河池人才網(網址http://hc.gxrc.com/)查閱《崗位表》。下載并填寫《河池市宜州區2024年自主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報名信息有誤,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二)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畢業證、學位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一份(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
3.《河池市宜州區2024年自主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5.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
6.在校或在職期間獲得的榮譽獎勵復印件。
(三)雙選招聘會時間及地點
1.廣西科技大學2024屆醫學類畢業生專場雙選會,報名時間:2024年4月18日,報名地點:廣西科技大學柳東校區;
2.右江民族醫學院招聘會,報名時間:2024年5月,報名地點:右江民族醫學院;
3.2024年全區人才交流大會:具體報名時間地點另行發布公告。
(四)報名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組在雙選招聘會現場進行,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五)面試
面試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聘工作組在招聘會當天進行,面試考官5人以上。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知識測試(口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列為體檢考核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核
1.體檢。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核人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由河池市宜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在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負擔。
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考核。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聘單位進行。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志愿服務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核的,達不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3.出現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情形的,招聘單位根據面試情況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河池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招聘崗位人員已下達聘用通知,報考人員再提出自愿放棄或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24年12月31日前,空缺崗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3.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服務期限為5年(具體以《崗位表》為準),服務期限內不允許抽調、借調或調離。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二)招聘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及考生在公開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河池市宜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五、招聘工作聯系電話
河池市宜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區衛生健康局:0778—3188125
河池市宜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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