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滿洲里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公告
來源:滿洲里市人民政府
2024-04-10 11:57:17
2024年滿洲里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公告(內蒙古師范大學校園招聘場次)
為加強滿洲里市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吸引優秀人才從事教育事業,解決基礎教育教師緊缺現狀,根據《滿洲里市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試行)》(滿黨辦〔2022〕18號)相關要求,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方式及計劃
采取“走出去”方式,深入區內外部分高等院校開展校園招聘,輻射自治區內外相關院校。招聘工作在內蒙古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內蒙古民族大學、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陜西師范大學等院校的校園招聘時間進行,在未招滿計劃名額前提下,繼續組織招聘。若校園招聘計劃名額未招滿,則以面向社會公開選拔教師的方式繼續組織公開招聘。
本次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擬為內蒙古大學滿洲里學院附屬中學招聘高中教師9人,其中高中數學教師5人、高中物理教師1人、高中日語教師1人,高中信息技術教師2人。具體專業及要求詳見《2024年滿洲里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圍
區內外綜合類院校202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體情況詳見《崗位需求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3.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具備教育教學基本能力,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不超過35周歲(1988年4月9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1983年4月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8年4月9日后出生)。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應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報考語文學科應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3.學歷學位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不能報考:
(1)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2)具有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且專業為用人單位所急需的人才;
(3)國家公費師范生(指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類院校,分別為: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
(4)內蒙古師范大學等省級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生(取得學歷及相應學位證書);
4.具有本次《崗位需求表》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
(1)2024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的,可以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參加本次校園招聘報名,凡是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采取“先報名、后考證”的方式,可以參加本次校園招聘,應聘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未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取消聘用資格。
(3)除教師資格證外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為校園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三)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引進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7.在立案審查期間或黨紀處分影響期內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崗位需求表》等信息通過滿洲里市人民政府網、各相關高校網站進行發布。
(二)招聘時間、地點
招聘時間:2024年4月11日
招聘地點: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畢業生就業招聘中心105室
具體時間、地點請登錄內蒙古師范大學官網查詢。內蒙古民族大學、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和陜西師范大學等院校招聘時間待定,具體日程安排以實際發布的公告或通知為準。
(三)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4月10日9:00 - 17:00
報名網址:https://nmrsrc.ikaowu.com/exam/1245
采取網絡報名的人員需在規定的報名時限內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報并提供報名材料的掃描件(以PDF格式上傳)。
2.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4月11日9:00-12:00
報名地點: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畢業生就業招聘中心105室
3.申報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滿洲里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2份、《回避承諾書》和《無不得引進情形承諾書》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證件照2張。
(2)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出具所在學校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等部門提供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符合畢業要求的證明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內蒙古師范大學等省級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省級重點師范院校及師范專業的證明。
(4)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崗位需求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7)身份證原件。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各環節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8)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在填寫《報名表》中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自高中起學習經歷(上學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否則不予審查通過。
(9)報名期間,如有疑問,可撥打《崗位需求表》中政策咨詢電話0470-6262402進行咨詢。
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四)資格審核
由資審組負責資格審核具體事宜。網絡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工作在網上進行,審核時間:2024年4月10日9:00 - 17:30,審核通過人員需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在2024年4月11日校園招聘會現場提交《報名表》(一式兩份)及其他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現場報名人員需攜帶《報名表》及其他報名材料在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報名者須隨時保持通信暢通,因報名者個人原因未能及時聯系錯過考試通知的,責任自負。
(五)人崗相適評估
人崗相適評估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按照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批復的實施方案,對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進行人崗相適評估。
1.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試講兩種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和試講分別設置最低分數線70分,應聘人員結構化面試成績和試講成績須分別達到最低分數線70分(含70分),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進入體檢、考察、公示、聘用以及相應的遞補環節。
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達到1:5(不含1:5)以上的崗位先進行結構化面試,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5(含1:5)比例進入試講環節。同一崗位因末位結構化面試成績并列而超出1:5(含1:5)比例的,全部進入試講環節。若結構化面試環節結束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結構化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為1:5(含1:5)以下的崗位,報名人員直接進入試講環節。
(1)結構化面試、試講的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應聘人員須持《報名表》、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評估,凡未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評估的取消評估資格。
(2)結構化面試時間為3分鐘,主要考察崗位履職所需要的基礎知識和能力測試等。試講時間為15分鐘,考試主要考評應聘人員教育教學知識水平、業務能力、課堂教學等方面的基本素養,側重于教育教學實踐能力。結構化面試和試講均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
2.評分規則
評分實行百分制。應聘人員考試完畢后,評委根據評價標準對應聘人員評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的辦法,計算出每個應聘人員的平均成績(即為考試成績),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3.總成績計算
結構化面試成績不計入人崗相適評估環節總成績,即人崗相適評估總成績=試講成績。
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進行加試,加試題由評估組提前準備,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4.總成績公布
招聘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及檔案審核人選。如有考生放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5.紀律要求
(1)應聘人員所提供的相關證件務必真實、有效,一律不準攜帶通訊設備進入試講場所。如違反規定,現場取消其考試資格。
(2)應聘人員候試期間不得與管理人員和候試應聘人員以外的任何人聯系。考試結束后,應聘人員離開現場,不得逗留。
(3)考試工作接受教育紀檢的監督和檢查,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舉報。
評估結束后,評估組出具評估報告,經市教育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評估報告及擬引進人員名單報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六)資格復審及檔案審核
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引進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及人事檔案審核。人事檔案審核標準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執行。審核不合格,取消引進資格;審核合格的,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經資格復審,招聘崗位出現名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體檢的、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市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引進人員是否符合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錄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擬引進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額,可從本崗位差額人選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市教育局根據人崗相適評估、資格復審及檔案審核、體檢考察等結果,召開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擬引進人員,報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由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引進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期滿無異議的,納入編制管理,辦理引進手續。
(二)聘用
擬錄用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并按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需服從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安排,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允許調離滿洲里市教育系統,對無正當理由放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七、待遇
擬錄用人員享受以下待遇:
擬錄用人員在我市無產權性住房的,5年內以本人名義在我市首次購買商品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非首次購買商品房的,不在補貼范圍之內。租住住房(含居住親友住房)的,先行支付12個月的租房補貼,其余分年度補貼,補貼期限以實際工作時間為準且最長不超過36個月。選擇先租房后購房的,支付購房補貼時扣除已支付的租房補貼,享受購房補貼的房產五年內不得對外出租出售。服務期不滿5年調離滿洲里市教育系統的,退回相應補貼。
八、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教育紀檢全程監督。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有應聘人員不符合引進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
(二)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報名人員凡與招聘單位班子成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報名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該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并須簽訂《回避承諾書》。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三)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的認定與處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執行。
監督舉報電話:0470-6262075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九、其他
(一)2024年滿洲里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如因特殊情況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在滿洲里市人民政府網、各相關高校網站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二)未盡事宜由滿洲里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研究決定。
滿洲里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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