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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臺州臨海市醫療衛生單位招聘工作人員130人公告

來源:中國臨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12 09:15:18

2024年臨海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2015〕140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臨海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130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臨海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可登錄下列網站下載查詢:
 
1.臨海政府網-市衛生健康局網: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86/index.html(“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公選公招”專欄);
 
2.臨海政府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事業單位考錄”專欄);
 
其中,臨海政府網-市衛生健康局網為發布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的指定網站。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執業資格等條件,具體以《2024年臨海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為準。報考人員用于報考的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相對應;其中有學位要求的崗位,學位專業須與崗位要求專業相一致,學位也須與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相對應(即本科對應學士學位,碩士研究生對應碩士學位,博士研究生對應博士學位);
 
5.部分崗位要求臺州戶籍或臺州生源。臺州戶籍指具有臺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臺州生源是指2024年畢業的且生源地為臺州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6.與報考崗位之間不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所規定的應當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各招聘崗位所列的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進行設定,附件1“學歷專業要求”欄目注明一級學科(類)或三級專業目錄的,指該大類所涵蓋的二級學科或四級專業名稱的專業均可。二級學科或四級專業名稱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若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與學歷認證結果不一致,以學歷認證為準。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將結合專業目錄和招聘崗位實際需求,對專業條件予以審核。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自己的報名、審核狀態、繳費等有關情況。
 
1.注冊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4年4月22日9時—2024年4月26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4月22日9時—2024年4月27日17時。
 
報名系統網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已經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注冊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選擇“事業單位考試”欄報名,注冊所用手機號碼發生變更的請登錄后在“注冊信息維護”欄更改。
 
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后,由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2.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4月22日9時—2024年4月28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繳費成功。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文件規定,每科目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附件1。未達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已繳費報考人員,可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聯系臨海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聯系電話:0576-85171277,地址:臨海市臨海大道(中)281號419室,郵箱:653242613@qq.com)進行改報,逾時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退還考試費。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退還考試費。
 
3.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5月16日9時—2024年5月19日。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網絡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等。
 
(二)考試
 
本次招聘衛技崗位僅采用筆試的方式,非衛技崗位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各崗位筆試科目、面試方式及分數比例詳見附件1。筆試、結構化面試考務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
 
1.筆試
 
(1)筆試科目:
 
衛技崗位筆試科目:《專業知識》,詳見附件1;非衛技崗位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時事、國情、法律、經濟、科技、歷史、人文、管理、寫作等內容。筆試單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24年5月19日14:00-16:00《專業知識》或《綜合基礎知識》。筆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有違紀違規行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試或聘(錄)用資格。
 
2.確定面試對象
 
對需要面試的非衛技崗位,按招聘計劃數,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如面試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資格復審
 
(1)衛技崗位:根據《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如入圍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非衛技崗位:面試前,根據《綜合基礎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如入圍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由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按規定對入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并確認。資格復審確認的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將在指定網站上公布。報考人員根據網站上公布的資格復審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報名表》及相關資料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當向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提交有關申請材料,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下一個環節。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認證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信網注冊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國(境)外留學人員畢業證書上畢業時間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學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上畢業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資格復審時可先提供國(境)外院校畢業學歷學位或學籍證明,但須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取消聘(錄)用資格。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定向培養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赴臺陸生按大陸高校畢業生有關要求辦理。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面試或體檢資格。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若遞補人員放棄遞補、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不再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方式方法同上。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不實或證書(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其面試或聘(錄)用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或體檢。
 
4.面試
 
本次招聘非衛技崗位的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三)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考試結束后,衛技崗位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非衛技崗位按附件1的考試項目和分數比例合成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各崗位入圍體檢、考察人數因考試成績相等而超出招聘計劃數的:衛技崗位若筆試成績相等,則增設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非衛技崗位,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等的,由市衛生健康局再另行組織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四)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進行。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入圍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錄)用的依據。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錄)用的,由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對相應崗位按本《公告》有關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聘(錄)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錄)用人員名單將在“臨海政府網-市衛生健康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若考生自愿放棄聘(錄)用資格的,請及時與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聯系。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擇崗或聘(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錄)用。
 
臨海市鎮中心衛生院(醫共體分院)所有相關崗位均在公示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實際情況由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擇崗工作,擇崗后辦理聘(錄)用手續。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由于工作需要,因體檢、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時結束的報考人員暫不參加擇崗工作,此類對象后續擇崗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局安排。擇崗工作完成后,報考人員提出放棄考察、聘(錄)用等而導致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被聘(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市衛生健康局(或招聘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錄)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錄)用資格的,取消聘(錄)用資格。上述情況,由招聘單位研究并報市衛生健康局同意后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可對相應崗位按本《公告》有關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在辦理聘(錄)用手續(開具介紹信)之后放棄聘(錄)用資格或解聘的,不再遞補。
 
四、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期等的計算統一截至2024年4月22日,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期均指周年。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相應的社保繳納憑證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關于“兩個同等對待”:醫療衛生機構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社會人員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執業資格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或證件、證明)等截至2024年4月22日。2024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取消聘(錄)用資格,但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書(或證件、證明)取得時間截至2024年4月22日。
 
年齡條件要求18-30周歲指1993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間出生,18-35周歲指198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間出生,40周歲、45周歲以此類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
 
2.戶籍。憑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以2024年4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至2024年4月22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對戶籍有要求的崗位。戶籍不限崗位對報考人員落戶不作要求。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用于報名的學歷證書須取得學歷認證,招聘要求所列的專業指學歷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報考人員以學歷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報專業,若學歷證書上的專業與學歷認證結果不一致,以學歷認證為準。國內高校畢業生的學歷認證以學信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為依據,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的學歷認證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為依據。另外,軍隊院校、黨校、技工院校高級工班、技師學院技師班的畢業生以及輔修專業、第二學位等有關認定參照《2024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相關條款的口徑執行。
 
招聘要求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由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和《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進行設定和解釋,并進行資格審核。對于未列入參照專業目錄的專業,若和所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明顯相符的,由報考人員提供主干課程后,由招聘單位研究并報市衛生健康局同意后決定是否符合招考崗位專業要求,認定為符合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應向市人力社保局備案。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
 
4.現役軍人、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5.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臺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6.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4月29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市衛生健康局(傳真號碼:0576-85171277)或以電子照片、掃描件等形式發送郵箱:653242613@qq.com,聯系電話:0576-85171277,經審核后免考試費或退還考試費。
 
7.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8.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擇崗、聘(錄)用及其他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聘(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9.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不良記錄。
 
10.本次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新進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最低服務期為5周年(需要規范化培訓的崗位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臨海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共體(臨海市第一人民醫院)、臨海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共體(臨海市第二人民醫院)、臨海市中醫院醫共體(臨海市中醫院)、臨海市婦幼保健院(臨海市婦女兒童醫院)聘用人員使用報備員額編制,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錄)用在各崗位的衛技人員,在聘(錄)用后一年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延遲定級,三年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予以解聘;臨海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共體分院包括:臨海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共體白水洋分院、東塍分院、永豐分院、括蒼分院、河頭分院、匯溪分院、大洋分院、大田分院、邵家渡分院;臨海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共體分院包括:臨海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共體小芝分院、杜橋分院、上盤分院、桃渚分院、涌泉分院;臨海市中醫院醫共體分院包括:臨海市中醫院醫共體沿江分院、尤溪分院、汛橋分院、古城分院、江南分院。
 
1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報考時須經現工作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時務必確認與本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遵守行業、系統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聘用合同有關義務。除臨海市衛生應急和計劃生育監察服務中心的綜合管理崗位外,其他崗位均不接受臨海市衛健系統事業在編(含報備員額)在崗人員報考。
 
12.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市衛生健康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凡有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考試培訓、網站或者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
 
13.咨詢和監督
 
咨詢:各個崗位招聘有關信息、報名手續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招聘單位直接聯系,咨詢電話見附件1;有關報名系統本身技術咨詢請與市考試培訓和信息技術中心聯系,電話:0576-85288978。
 
監督:中共臨海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組電話:0576-89116950,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6-85308193。
 
14.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臨海市衛生健康局反映,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咨詢電話:0576-85171277,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見附件1。
 
15.本公告中涉及崗位類別、學歷、學位、專業、其他資格條件、崗位聘用等相關事項由招聘單位(或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未盡事宜,由臨海市衛生健康局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后再作處理。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
 
附件1:2024年臨海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xls
 
附件2:工作經歷證明.doc
 
臨海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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