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選聘管理人員公告
來源: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16 13:46:01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管理人員公告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是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浙江省公安廳和溫州市人民政府合辦,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國有公辦普通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為進一步充實人才隊伍,推進學校的辦學和專業建設,根據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和人才引進的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管理人員2名,全部納入事業單位報備員額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熟悉高等職業教育辦學規律和相關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規律,具有目標崗位所需的戰略眼光、創新思維、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能力,在國內外知名學院、大學或研究院擔任過重要管理職務者優先考慮;
(六)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崗位及要求
(一)具體崗位、資格條件及聯系方式詳見《2024年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管理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至2024年4月1日。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引進崗位的專業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進行審查認定。
(四)若所學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的不一致的,但所學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將結合普通高校專業目錄、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三、選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擇優招錄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用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郵件題目請務必標明“公開選聘+姓名+應聘××崗位”字樣,并發送至附件1《2024年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管理人員崗位一覽表》中相應的報名電子郵箱內。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6:00止,報名日期以電子郵件的發送時間為準,逾期報名視為無效。
3.報名材料:
(1)如實填寫附件2《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公開選聘報名表》(請下載填寫后提交word電子稿、含有本人手寫簽名的掃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電子版)。
(2)根據附件1“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如實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
(二)資格審查及反饋
1.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學校根據選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直接回復至報考人員郵箱,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郵箱查看資格審查反饋結果,不再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后,選聘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需滿足選聘計劃數的3倍,達不到比例的商市人力社保局確定是否開考。
4.報考人員在面試當天需提交報考所需的材料提供復查。凡提供材料虛假、不真實,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面談
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面談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談內容由學校根據崗位需求研究確定。面談結束后,根據面談情況,一般按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擇優確定下一環節考核對象。
(四)考核
考核采用面試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領導能力、專業素養、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70分,不合格者不再進入后續環節。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面試成績相同,根據面談情況擇優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體檢對象名單屆時在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五)體檢、考察
1.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結果以選聘單位的意見為準。
2.體檢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費用自付。
3.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的體檢或考察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1.經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2.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聘崗位無合適人選,可以空缺。
3.不能在報名結束時向我校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等有關證件的,不予錄用。
4.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5.聘用人員的職務和職級待遇,學校將根據實際一事一議。
四、其它告知事項
(一)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二)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選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選聘相關信息將在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請及時登陸查詢。
(五)本次選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
(六)考生參與應聘的往返交通費及在溫食宿費用等由考生自理。
(七)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本次選聘工作并履行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577-85108020。
附件:1.2024年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管理人員崗位一覽表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4月16日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管理人員崗位一覽表
崗位代碼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崗位要求和條件 | 聯系方式 | ||||||||
年齡 | 學歷 | 學位 | 專業 | 職稱 | 戶籍 | 其它要求 | 聯系人 | 電話 | 報名電子郵箱 | ||||
AF01 | 教務處管理人員 | 專業技術 | 1 | 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研究生 | 碩士 | 專業不限 | 副高及以上職稱 | 不限 | 1.具有正高職稱的,年齡放寬至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教務部門、教學部門中層副職及以上管理工作經驗; | 徐老師 | 0577-85108123 | zjafzyjsxy@126.com |
AF02 | 新能源裝備學院管理人員 | 專業技術 | 1 | 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研究生 | 碩士 | 力學、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 | 副高及以上職稱 | 不限 | 1.具有正高職稱的,年齡放寬至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高校3年及以上中層副職及以上管理工作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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