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華市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輔助執法人員12人公告
來源:金華人才網
2024-04-16 14:18:34
金華市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2024年度公開招聘輔助執法人員公告
因“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工作需要,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委托金華市金盾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執法人員12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輔助執法人員12人。具體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詳見《金華市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輔助執法人員招聘計劃表》
金華市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輔助執法人員招聘計劃表
序號 |
招聘崗位 |
人數 |
性別 |
學歷 |
年齡 |
其他要求 |
1 |
輔助執法人員1 |
10 |
男 |
大專以上 |
35周歲以下 |
有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具有C1、D駕駛證,退役軍人、有執法工作經驗及其他政法類工作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
2 |
輔助執法人員2 |
2 |
男 |
大專以上 |
40周歲以下 |
有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具有C1、D駕駛證,退役軍人、有執法工作經驗及其他政法類工作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定向沙畈中隊、塔石中隊各招聘1人) |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金華市戶口(戶口遷入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24年4月15日(含)止)。
3.年齡計算截止到2024年4月15日止,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8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15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1983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15日期間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5.身心健康,身體各部位沒有紋身,無色盲、無口吃、無精神類疾病;
6.以上崗位均需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7.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軍人、有執法工作經驗及其他政法類工作經歷的人員。
四、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查清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2.本人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7.從事輔助執法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其他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
報名方式:
①如實填寫電子報名表內容并將電子1寸照片貼入照片欄;
②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③學歷證書照片;
④學信網學籍查詢結果頁面,將上述資料打包并命名為本人名字發送至電子郵箱:2730626644@qq.com。聯系方式:82165693。
報考人員需確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說明:報考人員上網選擇相應崗位報名,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新報名。在此期間招聘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變更報考崗位。
2.現場確認(資格審查)
時間:2024年4月23日
地點:金華市二環北路1339號4樓408辦公室。
已參加網上報名的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未參加網上報名人員可于當天攜帶報名材料到現場報名(并同步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經本人簽字確認的《應聘申請表》一份;
③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另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出示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內院校畢業須提供學信網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④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二)筆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范圍主要包括時事政治、基本法律(《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參加考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結束后,由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三)體能測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合格人員,持本人有效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全部進入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共100分,分三個項目:
1.1000米跑(男,≤5´05合格),占比50%;
2.縱跳摸高(男,≥250厘米合格),占比20%;
3.1分鐘俯臥撐(男,23個合格),占比30%。
報考人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再遞補。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通知參加面試。
(四)面試(技能測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采取半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后續環節。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技能測試)×60%。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根據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根據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考生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后,按照1:1的比例確定入圍考察人員名單。進入考察人數達不到所設定的比例時,按照實際人數進入考察。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規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報考期間的表現,考察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公示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考察情況等要素,綜合排名后,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由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委托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六個月的實習期(含二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六、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員按照現行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實行崗位績效和分類分級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規定享受“五險一金”社會保障,崗位薪酬參照婺城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的薪資待遇。根據層級晉升情況等進行動態調整。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棄權。
(三)報考人員存在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對已簽定勞動合同的,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單”。
金華市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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