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連云港市灌云縣事業單位選招優秀人才15人公告
來源:灌云縣人民政府
2024-04-17 09:10:40
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2024年事業單位選招優秀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青年干部人才來源,優化干部人才隊伍結構,為中國式現代化灌云新實踐提供人才支撐,灌云縣決定面向2024年度高校優秀畢業生公開選招15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招對象
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專升本和獨立學院畢業生)。
二、選招崗位
詳見《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2024年事業單位選招優秀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yun.gov.cn/)和“先鋒灌云”微信公眾號查詢。
三、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本科生須為200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須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須為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專業參考目錄和選招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由選招單位主管部門根據選招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選招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選招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7.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須取得相應學位。
8.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有關待遇
1.選招人員列入正式事業編制。
2.博士研究生給予連續3年每月1000元生活補貼,在灌云購買首套住房的給予10萬元購房券。
3.對來灌云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發放交通補貼600元/人。
4. 選招人員納入灌云優秀年輕干部庫,由組織部門統籌管理。對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使用;對專業水平較高、綜合表現優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評聘職稱和等級晉升。
五、選招程序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選招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4月18日9:00至2024年5月7日16:00(節假日正常報名)。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網絡同步進行。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在報名平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就業推薦表以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選招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明。
報名網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灌云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進行訪問)。
應聘人員如需咨詢選招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請直接與選招單位主管部門聯系(具體聯系電話見《崗位表》)。咨詢時間: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資格審核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選招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應聘人員報名后3個工作日內可到報名平臺查看審核結果,如3個工作日沒有審核結果,可電話聯系了解審核情況。
2.應聘人員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自選招單位主管部門做出審核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選招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3.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進行報名確認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選招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選招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選招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選招單位主管部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招工作全過程。在選招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即視為報名成功。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選招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取消該選招崗位。選招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4年5月8日9:00—16:00登錄原報名平臺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部分專業緊缺,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急需人員的專業技術崗位,經灌云縣委組織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同意,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先鋒灌云”微信公眾號公布。
4.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先鋒灌云”微信公眾號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報名應聘資格條件: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面試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如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超過選招崗位擬選招人數20倍(不含20倍),面試前先進行適崗能力評價,根據適崗能力評價分數高低,按照各選招崗位擬選招人數在1:20范圍內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分數并列的,一并參加),適崗能力評價分數不計入總成績。
適崗能力評價和面試具體辦法、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面試成績×100%。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選招崗位擬選招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將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灌云縣委組織部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七)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先鋒灌云”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選招單位,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選招崗位空缺時,由選招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博士畢業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六、政策咨詢電話
灌云縣委組織部:0518-88109905;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8-88659212。
七、紀律監督
舉報電話:
灌云縣委組織部:0518-88992230;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8-88812437。
監督電話:
灌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0518-80519136。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委組織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選招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中共灌云縣委組織部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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