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靖江市高層次教育人才(優秀畢業生學科競賽教練專項)引進3人簡章
來源:靖江市人民政府
2024-04-18 09:08:55
2024年靖江市高層次教育人才(優秀畢業生學科競賽教練專項)引進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教育質量,不斷適應和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需求,根據《關于深化“馬洲英才計劃”加快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優秀畢業生學科競賽教練專項)的六條意見》(靖人才辦〔2024〕3號)精神,決定面向全國部分高校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優秀畢業生學科競賽教練專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A類: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九校聯盟(C9)高校全日制本科起點及以上學歷的優秀畢業生。
B類:第一輪“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除九校聯盟高校以外)全日制本科起點及以上學歷的優秀畢業生。
二、引進數量
2024年靖江市高層次教育人才(優秀畢業生學科競賽教練專項)計劃引進3名,設置崗位A1-A3(相關崗位要求見附件1)。
原則上每個崗位的開考人數與引進人數比例不低于3:1。
三、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優良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年齡30周歲以下(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生可以放寬到35周歲(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按期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
4.本科、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須符合引進學科相關或相近專業要求,能勝任高中學科競賽輔導和拔尖人才培養工作,參加過國家、省級高中學科競賽并且成績優異者優先;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四、引進程序
1.公開報名
登錄靖江市人民政府網站(www.jingjiang.gov.cn)下載報名表(附件2),考生將報名材料(掃描文件,PDF格式)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至郵箱1079156767@qq.com(郵件名:崗位代碼+姓名+院校),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6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
(1)2024年度江蘇省靖江市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優秀畢業生學科競賽教練專項)報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內的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及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4)普通高校學習成績單(須有高校教務部門印章);
(5)符合引進要求學科獲獎競賽證書(高中及以上);
(6)大學以來在校期間擔任學生干部、各類獎勵證書等證明材料;
(7)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等相關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不提供)。
2.資格初審
對照基本條件及相關要求對報名人員基本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話告知初審結果和后續引進相關事宜。
3.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能力測評前進行,考生須按通知規定時間,持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準考證。
4.能力測評
能力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分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與引進計劃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分跟進)。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對參加能力測試的考生,給予一次性交通補貼(標準:省內300元,省外600元),并可提供食宿安排。
5.體檢
分崗位按引進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加試面談。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6.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網站(www.jingjiang.gov.cn)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因主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造成崗位空缺的,在同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成績相同的,加試面談。
7.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在指定時間內,憑考生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簽訂《就業協議書》,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如無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與招聘崗位要求不一致,取消聘用資格。
五、培養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員身份性質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2.對引進的人才發放入職獎勵,A類人才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符合要求的最高學歷)分別獎勵15萬元、25萬元、35萬元,B類人才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符合要求的最高學歷)分別獎勵10萬元、15萬元、20萬元。對引進的A類人才實行年薪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收入分別不低于25萬元、35萬元、45萬元。引進人才同時按政策享受購房補貼、租房補貼、生活補貼。
3.引進人才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及因考核不合格終止聘用關系外,聘用人員須在靖江最少服務5年(含試用期)。
六、紀律與監督
引進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和標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七、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靖江市高層次教育人才(優秀畢業生學科競賽教練專項)引進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9118221;0523-84809006。
監督電話:0523-89118219;0523-84939016。
附件:
靖江市高層次教育人才(優秀畢業生學科競賽教練專項)引進辦公室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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