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包頭市昆都侖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_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引進人才43人公告
來源:昆都侖區人民政府
2024-04-18 17:05:01
2024年昆都侖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公告
為改善昆區干部人才隊伍年齡和專業結構,提升整體素質,聚集人才資源助力醫療、文化高地建設,為全區招商引資工作提供充足的人才資源,按照《包頭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辦法》,結合昆區編制空缺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一批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崗位情況及引進安排
為區園林綠化事業發展中心、融媒體中心、人才工作中心、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社會工作部綜合保障中心、文化館、招商投資促進中心、區醫院、區中醫院,少先、阿爾丁、市府東路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包頭市鋼鐵冶金開發區金屬深加工產業園企業服務中心赴外引進43名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均使用空余編制,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
引進地點:大連市(具體場所另行公告)
報名及資格審核時間:4月24日8:30-12:00;14:00-17:00
面試時間:4月25日-27日(具體時間安排現場告知)
(二)衛健系統事業單位
引進地點:包頭市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具體場所另行公告)
報名及資格審核時間:5月7日-8日8:30-12:00;14:00-17:00
面試時間:5月9日-10日(具體時間安排現場告知)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品行端正,遵守職業道德規范;
(三)熱愛公共事業,服從組織分配;
(四)戶籍不限;
(五)學歷學位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擁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或取得博士學位人員;
2.擁有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號公布的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3.當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院校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本科學歷需為國內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當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學士);
4.區文化館、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部分緊缺急需崗位可放寬至擁有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六)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24年8月30日之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七)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八)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6年4月16日之后出生),碩士生不超過35周歲(1989年4月16日之后出生),博士生或取得副高職稱不超過45周歲(1979年4月16日之后出生),特別緊缺急需的一事一議;
(九)衛健系統崗位需具有一級以上醫院(包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3年以上工作經驗,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十)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使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3.有關高校的分校、獨立學院畢業生,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和合作辦學的畢業生以及民辦高校畢業生;
4.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回避關系情形的人才;
8.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9.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10.用相關專業的“二學位”報考;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進工作流程
(一)報名。報考人員按照公告和崗位表要求,填寫《包頭市昆都侖區2024年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成功后根據報考人數現場分配面試時間,預計3天內完成,請合理安排行程。
(二)資格審核和面試資格確認
以下材料均準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請提前按照下列順序將相關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分開備查。
1.《包頭市昆都侖區2024年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自行下載附件填寫并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證及個人簡歷;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
4.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提供)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提供);
5.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工作年限證明材料(衛健系統崗位);
6.報考人員屬于包頭市外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在參加資格審核時,應提交同意報考(由人事主管部門負責人在報名登記表中相應位置簽字蓋章)和不處于試用期、最低服務期限內證明材料;
7.已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人員,應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由人事主管部門負責人在報名登記表中相應位置簽字蓋章);
8.《誠信承諾書》(附件3,手寫簽字)。
區委人才辦組織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根據崗位引進人數,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緊缺急需崗位經區委人才辦研究后可降低面試比例或不設比例。因無人報考未完成的崗位計劃數,經區委人才辦研究后,可調劑到其他崗位使用。面試資格確認結果現場公布。
(三)面試。面試順序抽簽產生。機關下屬事業單位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控制在8分鐘以內;衛健系統事業單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結構化面試控制在8分鐘以內,專業技能測試控制在15分鐘以內。面試結果現場公布。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降低面試比例或不設比例的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劃定分數線),成績出現并列的,組織加試;放棄資格的,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音像資料永久保存。
(四)考察。由區委人才辦責成專員按照德才兼備標準,根據崗位要求,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擬引進人才的綜合素質,重點了解擬引進人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等情況,同時再次核實擬引進人才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五)體檢。由區委人才辦組織考察通過人選在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復檢一次,確定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六)集體研究。由區委人才辦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提交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
(七)公示。在昆區人民政府官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八)手續辦理。公示期滿后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辦理列編聘用等手續。
四、試用期、服務期等事項
1.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期滿依據考核結果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2.其他待遇按照《關于加快引進培育重點產業領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關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來包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包頭市服務高層次人才若干措施》執行。
3.引進人才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規定享受在編工作人員待遇,最低服務期5年。服務期限從聘用之日起計算,服務期滿后納入常態化管理。服務期內不得以辭職再引進的方式,引進至市內其他事業單位。服務期內除組織調整外,原則上不允許調動、借調到市內其他事業單位。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務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五、紀律與監督
(一)全程監督制度。引進工作由專職紀檢干部進行監督;引進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7〕第35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資格審核主體要高度負責,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三)考試誠信制度。進入體檢考察環節后放棄的報考人員,記入誠信檔案。如發現考試替考、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記入誠信檔案。記入誠信檔案后三年內不允許參加昆區組織的各類考試。
(四)全程審查制度。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六、其他事宜
(一)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報名人員需保持報名時填寫的聯系電話暢通,以便接收有關通知。在引進期間因電話聯系不暢影響本人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人才引進期間需向社會公開的相關事宜,將在昆都侖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本次引進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機關下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0472-2836508
18686186884 15561480668
18447071623
衛健系統事業單位人才引進:0472-2136066 0472-5990347
監督舉報電話:0472-22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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