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分局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來源: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
2024-04-19 10:36:17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分局2024年度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外人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及相關紀律要求。
3.品行端正,服從工作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夠適應在艱苦條件下工作的需求。
5.年齡要求: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間出生)。
6.報考人員須在報名之日前取得與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對應的經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本科學歷須提供)。
7.能適應環境監測、環境應急、外出檢查、綜合勤務等工作;
8.具有一定的文字綜合寫作、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與應變能力等。
9.善于學習和接受新知識,能夠熟練掌握辦公常用軟件的操作。
10.事業心責任感強,具備良好的團隊協作和溝通協調能力,熱愛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精神。
11.服從用人單位統一調配。
12.具有能夠長期穩定的工作條件、能隨時到崗的優先。
1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被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近3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
7.提供偽造、涂改學歷、資格、資質文件或在招用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的。
8.不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9.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他情形。
(三)學歷、專業要求
本次招聘編外人員設置崗位1個,共招聘1人,具體招聘職位、專業要求等條件詳見《編外人員招聘職位一覽表》(附件1)。
(四)其他要求或說明
招聘人員年齡和工作年限要求,計算日期均截止至發布公告之日(含發布公告之日)。
二、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一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28日9:30至4月30日17:30日共3個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分局(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崗前西路16號一樓)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得由他人代報名。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要求。
4.報名材料:《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分局編外人員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本科學歷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征信記錄、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現場查驗后退回。現場提交以上材料的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藍底)3張。應聘者所出具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名應聘資格。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學位)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經招聘領導小組確認,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
(二)資格審查、打印準考證
1.資格審查。報名現場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查驗,資格審查不通過不得進入招聘剩余環節。
2.打印準考證。由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分局統一打印并公告或電話通知領取。
(三)考試
考試方式為面試。
1.面試時間:具體時間以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通知為準。
2.面試地點:具體地點以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通知為準。
3.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是對報考人員的職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4.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達到合格線才能進入體檢環節。
5.相關說明
參加考試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按要求依時參加考試,缺席考試,按自動棄權處理,不再安排補考。
(四)體檢
按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合格的,方可進入考察環節;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并根據空缺名額,按照面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選進入考察環節,未能通過考察的不予招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招用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招用人選,在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查證不影響招錄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招用手續。
(七)簽訂合同和薪酬待遇
錄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管理,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考察勝任本職工作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招用手續。本次招聘的編外人員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分局統一招聘,工資待遇按照財政工資福利待遇(含五險一金)有關要求執行。
(八)其他說明
本次編外人員招聘成績一年內有效,期間出現空缺的情況可在應考者中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面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面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
(三)報考人員參加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出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四)凡考生自愿報名,即視為接受本次招聘所設定規則。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項且上級有文件明確規定的事項,從其規定。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報考人員應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報考人員失聯或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視為自動放棄。
(四)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招聘資格或解除錄用合同。
(五)在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中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因報考人員不符合條件或主動放棄而產生的缺額,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分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3282308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監督電話:020-32823089。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分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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