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第一次引進急需人才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22 09:40:00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2024年第一次引進急需人才公告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擬引進3名急需人才,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廣州市應急醫院,暨南大學附屬廣州紅十字會醫院)是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公益二類、正處級事業單位,創建于1904年,是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應急救援為一體的廣州市屬公立三級甲等綜合醫院。
二、崗位要求
此次擬引進醫療類急需人才3名,為事業單位編制崗位,具體崗位要求詳見《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2024年第一次引進急需人才崗位需求表》(附件1)。引進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有關年齡規定;
7.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現役軍人、非2024年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三)資格條件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
2.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引進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四)引進人才類型
引進人才類型為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
“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五)其他說明
報考者應根據本人所學專業名稱,與《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進行對照,如專業名稱一致的,按照該專業名稱及其在目錄中對應的專業代碼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招聘醫師崗位的,根據相關文件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以下簡稱“住培”)的“兩個同等對待”政策: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報考人員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方向一致。
三、引進方式和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根據報名情況定期舉行考核評價,額滿為止。
2.報名方式:將報名材料原件彩色清晰掃描后,以“應聘崗位+姓名+職稱+最高學歷”命名,發送至電子郵箱:gzrchrsk@gz.gov.cn進行報名,包括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在同一頁,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戶口簿(首頁及個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時出具教育部認證材料);
(4)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件;
(5)詳細的工作簡歷;
(6)報名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證件。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在網上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將通過郵箱對應聘人員進行反饋,不另行通知。
招聘單位在考核評價前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所需提供資料將另行通知。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者參加考核的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方可參加考核。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參加資格審查的,將不安排其參加考核。
本次急需人才引進工作不設開考比例,經報名及資格審查合格后,按實際人數直接進入考核評價。
(三)考核評價
考核評價專家委員會可采用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水平評價、面試、面談、答辯、成果展示等多種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的時間、地點、方式、人員名單另行通知,獲得專家委員會2/3以上專家同意引進的應聘人員視為通過考核評價的擬引進人員。應聘人員人數多于擬聘人數的,按綜合成績排序確定擬引進人員。
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綜合成績必須達到70分(含)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名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以考核評價專家委員會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考核評價專家委員會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對綜合成績同分人員另行組織考核評價。
(四)體檢考察
根據合格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擬引進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考察人選。
體檢、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考察相關規定實施。
體檢在廣州地區指定醫院進行,具體體檢安排由招聘單位通過電話或短信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的具體安排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引進人員,擬引進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六)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引進人員的;
3.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引進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確定為引進人員,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事業單位與批準引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引進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引進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應聘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引進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急需人才引進工作全程,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四)擬引進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61883841,監督投訴電話:020-61883826、020-87302871。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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