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惠州龍門縣紀委監委招聘編外人員4人公告
來源:龍門縣人民政府
2024-04-22 15:34:57
龍門縣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龍門縣紀委監委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編外人員。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編外人員4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六)年齡在18至35周歲。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優先考慮聘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曾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的;
4.參加或曾經參加邪教組織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相應崗位設定的標準執行。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5個工作日)。公告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布。
(二)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
龍門縣龍新路辦公區龍門縣紀委監委干部室(委機關新辦公樓四樓406),聯系電話:0752-7988351。
(四)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考生須按崗位表的具體要求提交以下資料:
1.《龍門縣紀委監委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A4紙雙面打印)一式2份(見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張;
4.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崗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與招聘要求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公告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資格審查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4.領取準考證。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另行通知)。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和體檢時需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五、考試辦法
(一)本次考試采取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方式招聘。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
(二)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應變能力和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實施。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布。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作自動放棄處理。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將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布。
六、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的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相關規定嚴格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因考察不合格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崗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一)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據招聘名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縣政府網站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勞動合同由龍門縣紀委監委與聘用人員簽訂。
九、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期限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公告及其附件。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報考人員上交材料復印件一律不予退還。
(四)本方案由龍門縣紀委監委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龍門縣紀委監委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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