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韶關市在選調生招錄中同步開展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公告
來源:韶關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
2024-04-22 16:16:21
韶關市在2024年選調生招錄中同步開展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要求,我市決定在2024年選調生招錄中同步開展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
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韶關市在2024年選調生招錄中同步開展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課程成績單等材料(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后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二、招聘對象
在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專項招錄中報名參加韶關市各級機關公務員選調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符合《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所列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含見習期);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方式網上報名。報考者將相關資料發送到招聘單位指定的電子郵箱(見附件1),并在郵件主題及附件注明“姓名+崗位代碼+招聘單位名稱”。請考生在發送電子郵箱報名后于報名截止日前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人(見附件1)電話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二)報名時間
2024年4月26日至5月6日。
(三)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報名所需資料:
(1)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準考證;
(2)韶關市在2024年選調生招錄中同步開展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3);
(3)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推薦表;
(4)身份證(正反面);
(5)報名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證件。
4.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須與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系統(考試報名)填報的所有信息一致,在資格復核、聘用考察、聘用等階段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面試、體檢和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考試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成績以考生參加廣東省2024年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專項招錄筆試成績為準。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報名人員筆試成績高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筆試成績須達到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劃定的合格線及以上,筆試合格考生人數未達1:5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面試。
2.資格審核。面試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如有未通過資格審核或主動放棄的,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是否通過審核,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直接向考生反饋。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或政府網站公布。
3.面試組織。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業務考核和技能測試等方式組織進行。面試具體安排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面試成績在面試時段候分室向考生宣布成績,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考試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或政府網站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嚴格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衛生廳 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七、公示
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名單在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畢業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韶關市及各縣(市、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十、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三)報考人員應承諾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附件:
中共韶關市委組織部 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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