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麗水云和縣引進高層次人才11人公告
來源:云和縣人民政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23 09:21:35
2024年浙江省云和縣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深入推進人才強縣戰略,滿足我縣各領域對人才的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共1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引進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政治立場堅定,綜合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4.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規定的其他基本條件;
5.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引進崗位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放寬到40周歲(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符合報考崗位所需學 歷和專業等資格條件。
以下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截至2024年5月10日,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人員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人員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國有企業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書面同意,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名前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本縣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定向培養人員不得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屬于《公務員考察錄用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工作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詳見附件4)。
四、引進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本次引進按崗位進行報名考試。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
全部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報名人員填妥《2024年浙江省云和縣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上粘貼本人近照,附報名所需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報名指定電子郵箱:yhrcfuzx@163.com,郵件名稱統一為:“人才引進報名:XX單位XX崗位(學校+姓名)”。
2.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書(或證件、證明)等。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
(2)國(境)外已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人員應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資格初審
用人單位負責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由用人單位擇期通知綜合比選。
(二)綜合比選
綜合比選主要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員專業知識能力、崗位匹配等方面進行考量,綜合比選后按照1:3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不足比例的崗位由用人單位與組織人事部門共同決定是否開考。
綜合比選可以是線上線下面談的形式,也可以是筆試或其它考核方式,具體方案由各用人單位自行研究確定并實施。
用人單位需在縣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下,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綜合比選工作,并統一將入圍考試人員名單(按排名順序)報送至縣人力社保局。
綜合比選成績僅作為入圍考試依據,不計入總成績。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由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用人單位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領取考試入圍通知書。
(四)考試
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總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用。考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比選排名先后確定)。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體檢考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由組織人事部門集中統一組織。考察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或浙江省出臺新規定的,原則上按新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對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則取消聘用。
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新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和服務期協議書,在本縣的服務期不得少于五年。
五、其他事項
1.本次事業單位集中面試成績合格者,列入我縣高層次人才引進后備庫,后備資格自取得面談成績起一年以內有效。下一步我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有需求的,可從后備庫中選擇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擇優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2.給予來云和參加集中面試的考生免費住宿和交通補貼。
3.符合報考地規定條件的可享受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申請入住人才公寓等人才政策。
4.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5.本次招聘所學專業要求參照《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一般可接受報考,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6.有學位要求的崗位,該學位需與專業要求相對應。
本公告由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云和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人才管理服務中心:0578-5520895;縣委人才辦:0578-5521799;縣委編辦:0578-5521276。
附件:
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
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云和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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