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楚雄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招聘戲曲演員公告
來源: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23 14:16:38
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開招聘戲曲演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武定縣文化藝術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和《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精神,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單位武定縣文化藝術團(公益一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戲曲演員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中國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擁護黨和國家的文藝方針政策,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較強的專業水平,具備適應崗位履職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符合崗位要求,以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
(四)25周歲及以下,即為1999年5月6日(含5月6日)以后出生人員。
(五)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形: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的;
3.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宜進入事業單位的。
二、招聘崗位
武定縣文化藝術團戲曲演員2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下表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年齡 |
學歷 |
畢業年份 |
專業 |
其他條件 |
備注 |
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 |
武定縣文化藝術團 |
戲曲 演員 |
2 |
25歲及以下 |
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專科:戲曲表演、歌舞表演專業。本科:音樂表演、戲曲表演專業;研究生:音樂學、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 |
聘用后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必須滿5年。 |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cxz.gov.cn)網站上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到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現場報名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1)現場報名:報名考生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2張,并填寫《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開招聘戲曲演員報名表》附件1(須粘貼小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開招聘戲曲演員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到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羅婺路1號4樓413室)現場報名。
(2)網絡報名:考生填寫《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開戲曲演員報名表》附件1(須粘貼小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開招聘戲曲演員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并將《報名表》《承諾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往屆生提供)掃描成PDF格式文檔,全部資料打包成壓縮文件后上傳至指定郵箱403154780@qq.com,郵件標題一律命名為“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戲曲演員+應聘人員真實姓名”。
2.報名時間: 2023年5月6日上午8:00至5月11日下午17:00止(現場報名時間為工作時段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3.報名注意事項:考生需注意報名起止時間,在此時間段之外的報名一律無效。考生所填信息、上傳材料、所留電話號碼、必須真實準確無誤,若所填信息錯誤或預留手機號碼錯誤,導致初審不合格或無法與本人取得聯系的,所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若提供虛假材料,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通過報名者一律取消資格,后果由考生負責。
4.報名咨詢電話:
李老師:15288586177;辦公室電話:0878-8712851
(三)資格初審
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公開招聘工作組對應聘者現場報名、線上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于5月11日下午18:00前采用電話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
(四)考試
本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次進行。
1.初試。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達1:3方可進行初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主要通過現場才藝表演、相關技能展示等方式進行。由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組織相關人員,在縣委紀監委派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下組織評分。初試結束后,根據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復試人員(初試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如第3名初試成績并列,一并進入復試,若達不到招聘崗位數1:3比例,按實際人數進入復試。初試時間:2024年5月18日,初試地點:武定縣文化館。
2.復試。由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開招聘戲曲演員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人員進行現場專業技能測試,復試得分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1)專業技能測試內容:
劇目表演、一專多能;
(2)復試時間地點根據初試情況另行通知。
3. 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 初試和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資格復審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綜合成績分數相同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待應屆畢業生畢業后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復審人員提供與崗位要求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凡不具備招聘條件中的任何一項或資格復審時不能提供相關證書原件材料的,認定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六)考察
由招聘單位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擬聘用人員的現實情況,考察不合格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七)體檢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具體體檢時間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八)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依據考生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遞補
若出現報考人員本人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試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擬聘人員公示后不遞補。
(十)辦理聘用手續
經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十一)聘用管理
1.根據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有關規定,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期轉正;不合格的,執行合同約定,解除人事關系。受聘人員試用期間及轉正后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一年試用期),合同期內,因考生原因未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約定的,須承擔違約責任。
四、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由武定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組和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武定縣紀監委派駐宣傳部紀檢監察組:0878—8728517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8—8878397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8—3389685
本公告涉及的相關事項由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來電咨詢,聯系人:李老師,電話:15288586177;辦公室電話:0878-8712851。
附件:
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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