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人公告
來源: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政府
2024-04-23 15:33:01
2024年4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區公安系統工作用人需要,經研究,決定開展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共8名警務輔助人員。具體崗位、需求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24年4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
(三)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至40周歲(1984年5月6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間出生);
2.政治素質良好,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4.身心健康,有責任心,吃苦耐勞、踏實肯干,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5.非衢州市戶籍人員需提供在本地相對固定居住場所的相關材料;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相應條件,具體要求詳見《2024年4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本次招聘要求的學歷,必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7.考生報考需符合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8.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多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四)不得報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衢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qjq.gov.cn/)發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區政府網“政務公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人事信息-其他考試”欄公布,不再另行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請報考者及時關注,明確有關事項要求。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
報名時間: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報名地點:衢江區信安東路39號衢江公安分局一樓西門衛。
報名聯系人:黎警官15857088445,0570-3689510。
報名材料:
(1)經本人確認簽字的《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填寫完整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張;
(2)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國內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出示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暫未取得學歷證書的,需提供學籍信息資料或學校相關證明);
(4)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士兵證或退出現役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本次招聘按1:3比例開考,對確實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經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計劃數。報名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2)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表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未達開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未重新報名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請,經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為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包括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共三項。
體能測試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測試中,縱跳摸高測試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測試不超過2次,1000米測試1次。體能測試年齡標準以測試當日為計算依據。
(四)考試
經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入圍統一組織的筆試和面試(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1、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一門,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和紀律基礎知識等。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入圍面試對象。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的或缺考的或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不得入圍面試;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考察應試者的能力、水平以及與報考崗位的匹配度。報考人員須按面試通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具體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2、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3、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遞補。
(六)考核
1、體檢合格人員根據招考職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2、報考人員放棄考核資格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相關崗位可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對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發布該公告的信息網站對應欄目上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的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除取消聘用資格的,面試合格的未聘用人員納入到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備選庫,入庫對象聘用資格保留至同類崗位公開招聘公告發布之日止。
(八)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列公安輔警編,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執行,年終考核獎、體檢、表彰獎勵等其他福利待遇另計,五險一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另繳,崗位不同略有差異。
三、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環節。因此,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單位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考試的參考復習用書。社會上如出現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單位無關。
(四)本次招聘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負責解釋。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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