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海口市瓊山區面向應屆生招聘教師43人公告
來源: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政府
2024-04-23 16:44:50
海口市瓊山區2024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貿港”工作部署,打造“椰城優才 智匯海口”工作品牌,大力實施事業單位人才延攬計劃,進一步加大我區教育引才力度。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任教師。
二、招聘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中小學教師43名,具體崗位參見《海口市瓊山區2024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海口市人才優惠政策,并視崗位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或被認定為報考不誠信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2024年9月1日以后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已被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錄用、或已與其他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聘用合同的(含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人員;
(8)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10)失信被執行人。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和范圍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畢業),考試入圍的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大學在讀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報考(在公告發布前,必修課或限選課補考合格的可以報考)。
留學歸國人員取得相應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畢業),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報考者須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3.職業資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相應學科及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提交承諾書(承諾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屆時無法提供相應學科及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報考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信息:2024年4月22日在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qsqzf.haikou.gov.cn/)和“瓊山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法及時間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登錄網站(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06)報名,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及上傳證件照、身份證、成績單、獲獎證書、畢業生推薦表(函)、教育部學籍在線報告驗證等材料后,將由專家組于后臺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憑身份證、報名表及相應報考原件及復印件(詳見下方須提供的材料內容附件3)參加相應考點資格復審。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建議不要前往報考現場。考點報名時間截止至資格復審前一日下午17時。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限報考1個崗位;
2.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畢業生,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
3.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時間與地點
2024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海南師范大學。
(五)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方法
考生在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詳見附件)。招考單位組織專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結合崗位特點,通過查閱資料、面談或專業測試(限體育學科崗位)等辦法進行預評分。評分標準為:學歷、學位、畢業學校、學習成績、外語水平等占60%,職位所需其他條件(如在校及實習表現、獲獎情況、科研創新成果等其他綜合素質表現)占40%。各崗位從預評分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招聘崗位數1:6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某崗位報考者符合條件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的5倍,則以實際符合條件人員為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宜于資格復審當日在所報考的資格復審點公布。
2.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完整且真實有效,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須本人按時到達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3)現場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考試環節;
(4)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考前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先面試、后筆試,面試、筆試時間及地點(具體安排將于資格審查現場公布)。
(一)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達到60分的應聘人員,可進入筆試環節;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滿分為100分,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知識。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
(三)綜合成績計算和公布
考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各項成績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如報考同一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考試結束當天公布考試綜合成績,即考生筆試和面試全部結束離場后,可以到指定地點查看考試綜合成績。全部成績于考試結束當天在招聘點及“瓊山教育”公眾號向社會公布。考試期間實行全封閉式管理,考生必須無條件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不服從指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考試完成當天,通過組織考生選崗確定最終任教學校。即根據考生各自報考的崗位,以各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按應聘人員的意愿選擇任教學校。如綜合成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如筆試成績再同分的,由同分者抽簽確定選崗順序。無故不參加選崗或選崗完成后,因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在空缺崗位中按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綜合成績再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遞補。
六、提交三方就業協議
選崗完成當天,擬聘人員提交本人已簽名的三方就業協議書或現場簽署《網上三方就業協議承諾書》。逾期沒有提交三方就業協議的,均視為自行放棄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綜合成績再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遞補。
七、畢業報到、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畢業報到
入圍人員畢業后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人事檔案等有關材料,于指定時間內到海口市瓊山區教育局人事辦報到,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二)體檢、考察及公示
1.體檢
入圍人員畢業報到后,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生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入圍人員體檢不合格者,將不進入考察環節。
2.考察
體檢合格的入圍人員進入考察環節。由招聘單位對其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按程序在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崗位如需遞補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出現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有關程序報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政府核準,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統一實行“縣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覺服從教師調配和交流安排。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配合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5年內不得提出區外調動或參加各類招聘(錄)考試。
九、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三)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擬聘人員在簽約后至報到前,因違紀等原因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資格條件不實或不符的,或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八)未被錄用者,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還,請報考者自行留存。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98-65826136;
監督電話:0898-65821238;
網上報名系統咨詢電話:0898-6581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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