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馬鞍山和縣引進高中教師19人公告
來源:和縣人民政府
2024-04-24 09:40:28
關于2024年和縣公開引進高中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招聘制度落實市縣中小學教師招聘主體責任的通知》(皖教秘師〔2020〕90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24年和縣公開引進高中教師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規范,分級負責。
二、引進崗位
2024年和縣公開引進高中教師崗位19名(見附件),相關信息在和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和縣人民政府網站→鏈接導航→縣級部門→和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頁,下同)、和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和縣人民政府網站→鏈接導航→縣級部門→和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頁,下同)上統一發布。
三、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3.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4.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5.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齡”條件的,如“35周歲以下”為“198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引進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引進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5月6日~5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地點:和縣教育局人事股(和縣歷陽鎮財苑大廈四樓)。
2.報名材料:①2024年和縣公開引進高中教師報名表(現場填寫)。②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③近期1寸照片4張。以下情況還應提供:
屬全日制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學生證原件、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的學籍證明;同時須提供本人關于如期取得畢業證書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等材料;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人員屬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供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書面承諾材料;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材料;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
至2024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或證書編號的,取消聘用資格。
3.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并對提交的各類信息負責,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專業測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及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原件、復印件,通過審核可減免考試費用。
(4)報考同一崗位的引進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之比設定為1:3。所報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報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相應的引進崗位計劃數。所報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5月11日8:00至12:00進行現場改報或退回報名費,逾期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為確保考生信息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引進全過程,凡弄虛作假、隱瞞重要信息或與公開引進資格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或錄用等資格。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和范圍
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兩科。
筆試范圍參見《安徽省2024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省命題考試筆試大綱》。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和縣二中。
準考證領取時間:2024年5月24日下午2:30~5:30到和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滿分為120分,其中《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各占60分。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安徽籍人員在報名時,提交上述相關證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成績增加2分。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將在和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公布,請參加考試的考生主動關注,自行查詢。
(四)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由縣教育部門會同縣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根據引進崗位計劃數1:3比例確定各引進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和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公布,請主動關注。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于專業測試前一天前往和縣教育局繳納專業測試費用、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無生上課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或當日參加同一考場考生的平均分數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
專業測試工作結束后,縣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1.2×40%+專業測試成績×60%,在統計過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下同),按照與公布的引進崗位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筆試中《教育綜合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縣教育局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定要求組織實施。
1.報考人員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須有紀檢監察部門現場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日內,向教育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法發〔2022〕32號),考察對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的,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3.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教育主管部門時限要求,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2次。
(六)公示與聘用
縣教育局根據引進公告規定的要求和報考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等情況,經集體研究后,確定擬聘用人員。
1.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和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和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
2.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報經縣人社部門備案,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引進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后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引進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編制管理。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本次公開引進有關政策及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和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查詢。
本次公開引進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引進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在引進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5-5312256(縣教育局人事股)
0555-5330112(縣人社局事業股)
監督舉報電話:0555-5313612(和縣紀委監委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
特此公告。
和縣教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