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泰州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來源: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24 13:54:17
泰州市2024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泰州市2024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各招聘崗位(不含需專業加試崗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確定?,F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工作主體
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負責。
二、資格復審人員及時間、地點
1.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不含需專業加試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詳見附件1),需專業加試崗位的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另行公布。
2.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5月12—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 00—5:30
地點:詳見附件2
三、資格復審須提交的材料
根據《泰州市2024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審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能夠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可延遲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2.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未就業證明材料、兩年及以上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經歷等)。其中,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3.以第二學位證書專業報考的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校驗的第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4.報考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畢業生和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檔案托管證明,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須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4)退役后1年內的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須提供應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關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和材料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須本人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須書面授權委托他人代審,受委托人須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3.考生需及時關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sj.taizhou.gov.cn)、泰州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發布的信息,務必保持報名電話的通訊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及時與之取得聯系的,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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