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淮安市事業單位招聘(洪澤區崗位)資格復審須知
來源: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政府
2024-04-24 14:10:18
2024年淮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洪澤區崗位)入圍面試考生資格復審須知
2024年淮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洪澤區崗位)入圍面試考生資格復審工作將于2024年5月6日進行,考生接到人社部門通知后,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視為復審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5月6日~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淮安市洪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洪澤區洪澤湖大道33號,淮安市洪澤湖高級中學對面)
三、入圍面試考生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資格復審登記表》
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如實填寫《資格復審登記表》(附后)一份,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應材料。《資格復審登記表》除簽名需手寫,其他內容請以電腦錄入方式填寫完整。
2.學歷、學位材料
(1)學歷、學位須符合崗位條件。畢業證書必須到教育部“學信網”驗證(http://www.chsi.com.cn)。為方便查驗,請應聘人員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須與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的專業,以及《2024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和《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要求的專業一致。其中,報考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應聘人員,須用其符合2024年畢業生條件的學歷和專業報考。
畢業證書丟失的,應聘人員須按教育部第21號令提供《學歷證明書》,否則資格復審不合格。學位證書丟失的,應聘人員須出具學校證明。
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已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證書,未取得的須書面承諾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2024年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已完成學歷認證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未完成學歷認證的須書面說明原因并承諾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其他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3月5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畢業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3.身份證
查驗出生日期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5日期間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報考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的材料
(1)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承諾書(可參考附件)。
(2)擇業期內未就業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承諾書(可參考附件)、畢業當年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未繳納社保證明、檔案托管證明。2022年和2023年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承諾書(可參考附件)、未繳納社保證明。
(3)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提供本人承諾書(可參考附件)和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2024年服務期滿暫未取得考核合格證明的,須出具服務單位和服務項目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材料。
(4)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須出具退伍證的原件。
5.報考面向退役軍人崗位人員還需提供的材料
(1)從我市入伍或我市生源或公告發布前具有我市戶籍的證明材料。
(2)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的入伍登記表、退役登記表的復印件。
6.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報考有政治面貌、相關資格證書等要求崗位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且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3月5日)前取得。
上述序號2至6的材料應聘人員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查原件和復印件無誤并符合報考條件的,原件退還應聘人員,復印件經應聘人員本人簽字后留下備查(本人承諾和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須留存原件)。
7.特別提醒
根據《公告》規定,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時不需要應聘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但是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必須于體檢前提供相應材料。
聯系方式:
洪澤區人社局事業人員管理科 0517~80928082,87211901
淮安市洪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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