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塔城地區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引進116人公告
來源:塔城地區政府網
2024-04-24 14:23:59
新疆塔城地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招聘公告
為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塔”戰略,集聚各方面優秀人才,切實為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結合新疆塔城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人才需求,2024年塔城地區面向社會開展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同時組建招聘團赴烏魯木齊、石河子、北京、沈陽、錦州、大連等高校開展現場招聘。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對象
急需緊缺引進人才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具有高級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等。
二、引才崗位
崗位具體需求和條件,詳見《新疆塔城地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崗位表》。
三、引才條件
(一)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政治堅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已取得或按時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工作能力及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符合崗位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公告發布之日),個別急需緊缺專業或特別優秀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二)下列人員不屬人才引進范圍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參加“特崗教師”“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3.本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或本地區辭職人員;被辭退、開除黨籍、公職的;
4.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四、引才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塔城地區行政公署網、塔城黨建網、“塔城人社”微信公眾號、疆內外高校網等渠道,發布《新疆塔城地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5日
2.資格審查時間
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0日
3.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引進人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參加現場招聘會的應聘人員須同步進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通過訪問網址:https://xjtc2024.zhaopin.com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需上傳單位同意報考證明),2024年應屆畢業生上傳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名人員對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附件5),新疆塔城地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1),新疆塔城地區2024年度企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2),選擇符合所學專業要求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人僅限填報1個事業單位引進崗位。報名信息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
(2)現場活動。人才引進招聘團于5月赴烏魯木齊、石河子、北京、沈陽、錦州、大連等高校開展現場招聘活動。具體日程安排查看“塔城人社”微信公眾號,有意向學生可自行選擇參加。
4.資格審查
人才引進資格審查工作組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及相關材料進行逐一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以電話、短信或在報名系統內提示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按規定時間參加后續環節招聘。
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崗位匹配度、綜合分析能力、專業特長、儀表舉止等方面內容。
1.筆試。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崗位,視報名情況確定筆試(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應聘人員只需參加面試),筆試內容為報考相應崗位專業知識。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合格分數線,并按照招聘崗位與人數1:3的比例根據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入闈面試規定比例最后一名的,一同入闈面試。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合格且入闈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入闈面試。
應聘人員須按考試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按時參加筆試,筆試方式、筆試時間以公告為準。
2.面試。面試采取線上或線下試講、專業測試等方式進行,具體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核最終結果以量化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擇優聘用。按照招聘崗位與人數1:1的比例,根據考核成績(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
3.成績計算。
(1)筆試崗位。本科學歷及以上崗位總成績計算: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崗位。研究生學歷崗位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面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者,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總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四)體檢
按1:1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塔城地區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檢查項目》《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提出復查的,須自被告知體檢結果3—5日內,由體檢組織實施部門另行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費用由復檢人員自行承擔,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擬考察人選通過函調方式,向擬考察人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畢業院校學生管理部門或參加應聘前所在單位,征詢擬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家庭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六)調劑
對考核合格但未能入闈的考生,根據崗位需求進行調劑。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無異議的,按照相關規定
辦理聘任手續。因考察、體檢、公示產生的空缺名額,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
(八)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2024年應屆畢業生待完成學業后,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組織關系等資料到崗報到,不能在指定日期前取得報考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文件下發后未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事業單位引進人才服務期為6年(含試用期1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
(九)崗前培訓
引進人才到崗后,需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寫作、禮儀禮節等。
(十)企業招聘
應聘企業崗位人員通過系統報名后,同時與用人企業聯系,企業結合實際自主確定招聘程序。
五、待遇和保障
(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待遇保障
1.編制保障。引進人才上崗后,直接辦理事業單位入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
2.職稱待遇。引進人才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考代評專業除外):博士、碩士、本科學歷人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經考核合格,分別授予(初定)副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上各類人才初次取得資格后不受崗位職數限制可聘任到相應的崗位等級。
3.購房租房補貼。通過“綠色通道”引進的人才,除享受按國家規定執行的工資、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等待遇外,還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萬元、碩士(副高)25萬元、本科15萬元購房補貼;博士(正高)1.5萬元/年補貼或120㎡左右周轉住房、碩士(副高)1萬元/年補貼或90㎡左右周轉住房、本科0.8萬元/年補貼或60㎡左右周轉住房。
4.購車補貼。引進人才在塔城地區內購買新乘用車輛的,按照“先購后補”原則,試用期滿后最高給予10萬元的購車補貼。
5.面試補貼。對到塔城參加面試的考生,免費入住本地“人才驛站”,按照疆外1000元、疆內500元的標準報銷來塔交通費,面試結束后組織在塔城免費一日游。
6.探親休假待遇。引進人才家在塔城地區以外的,根據單位實際每年按標準報銷7次以內往返交通費,本人無法返回的可按標準1次報銷1名直系親屬來塔往返交通費,次數計入干部本人探親規定次數。對表現優秀的,免費參加地區組織的療養活動。
7.發放優才卡。配偶安置方面,引進人才的配偶是黨政機關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按“對口對應、空編空崗”予以辦理隨調手續;配偶為編制外人員的,根據所學專業和特長推薦就業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務銀行VIP專屬服務,引進人才最高享受200萬元消費、創業等金融產品,貸款利率執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進人才還可享受工齡連續計算、助學貸款代償、子女就學、免費體檢、組織調訓、“零門檻”落戶等相關政策。
8.項目支持。引進人才圍繞本行業、本領域重點項目和難點工作立項研究的,設立專項人才項目進行重點培育、持續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個人獎金;對取得科研成果的引進人才,經評選最高給予100萬元獎補,用于科研成果轉化和推廣。
9.平臺發展:引進的清華、北大等“雙一流”國內重點院校優秀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采取先掛后任方式,到基層一線、重點崗位進行鍛煉,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后備力量進行重點培養,符合條件的可優先提拔使用、表現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二)企業根據實際自主確定政策待遇
六、紀律監督
(一)此次人才引進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組織、人社等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相關紀律規定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此次人才引進工作實現回避制度,對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按照相關條款給予處理或處分。
(三)人才引進任何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有意隱瞞病史等影響聘用及正常履職情形的,視情節輕重,直至取消引進資格;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應聘者本次報考資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四)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注意事項
(一)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本《公告》確定的相關事宜,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招聘結束聘用前,務必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工作人員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四)咨詢及監督電話。
1.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10:00—14:00,16:00—20:00)
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01—6221579
2.監督電話
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科:0901—6223804
監督郵箱:tcrsjjck@sina.com
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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