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公告
來源: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04-24 14:51:31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宜昌市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宜人社發〔2022〕16號)及《關于嚴肅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紀律的通知》(宜人辦文〔2019〕2號)規定,結合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開展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職數
本次引進急需緊缺人才4名,涉及4個單位,4個崗位。
每個崗位的人才引進條件詳見《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崗位需求目錄》(附件1)。
二、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宜昌市(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報名郵件送達報名郵箱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并發送《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報名表》(附件2)本人簽字掃描版(附照片),近期免冠登記照(電子版)和相關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工作經歷相關證明及崗位其他條件相關證明材料等)的原件掃描件至指定郵箱。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統籌,并貫穿招聘全過程。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所屬引才單位嚴格按引進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4.報名須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等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電子郵箱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報考期內不得變更。
(三)考試安排
本次人才引進只安排面試。面試工作由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適時組織實施,并及時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具體事宜以公告為準。
1.資格復審。面試前,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對參加面試人員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復審時應提供報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公告。
2.面試方式。以面試公告為準。
3.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公告為準。并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4.面試要求:考生須持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5.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宣布。若遇面試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仍出現并列的,則組織加試,加試后,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80分,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考生面試成績及時在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公告。
(四)體檢和考察
1.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3.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統籌,各引才單位負責實施。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
4.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引才單位根據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進行遞補的按照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5.體檢、考察地點由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所屬事業單位另行通知。
(五)研究公示
1.綜合面試、考察等情況,經引才單位集體研究后報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研究審定,確定擬聘人選,對擬聘人選在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同級人社部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無異議,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匯總擬聘人員情況及結果報市人社局備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
(六)聘用備案
1.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并下發聘用通知書后,引才單位與新引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明確崗位等級,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
2.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引才單位根據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采取遞補的應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并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四、其它
1.對違反人才引進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本次人才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名咨詢電話:0717-6446828;舉報電話:0717-6446876。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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