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蘇州昆山市教育系統選聘高層次人才37人公告
來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4-04-26 09:09:25
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公告(中職專場)
為進一步優化隊伍結構,提高師資層次,促進全市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昆山市教育系統決定公開選聘37名高層次中職校備案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備案制教師的性質
備案制教師為非事業編制人員,屬于企業化用工。錄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詳見《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公辦學校試行備案制教師招聘與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昆政辦發〔2018〕41號)。
二、選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選聘基本條件及選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三、選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行為。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選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本次選聘分A、B兩類崗位(A類為文化課崗位,B類為專業課崗位)。其中:
A類崗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2024屆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本科階段須為全日制學歷,且具有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對口。
②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2024屆全日制本科生,畢業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對口。
B類崗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普通高校研究生,且本科階段為全日制學歷,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對口。
②“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具有與所報專業相關高級工水平以上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專業對口。
③在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中獲省級二等獎以上,或具有技師以上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與所報專業相關榮譽稱號(如技能狀元、工匠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專業對口。
④獲得區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名教師等骨干教師稱號或任教期間獲得省級教學基本功比賽、教學大賽、技能大賽獎項的有教師任職經歷且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專業對口。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前100名高校,視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上述A、B崗位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包含委培生和定向生。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5日以后出生),B類崗位如具有與之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歷學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3年5月5日以后出生)。
4.報考者所學專業、資格證書科目與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相同或相近。
5.A類崗報考者,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承諾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層次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B類崗報考者,如暫無相應層次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可于試用期起2年內(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將依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6.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③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④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8月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明確要求回避的人員。
⑥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四、選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中職專場)》。
五、選聘程序及方法
(一)網上信息采集
1.時間:2024年5月5日上午8:00—5月7日下午18:00。
2.方式:應聘者登錄“昆山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冊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實填寫報考情況及上傳相關材料。已注冊過帳號的,使用原帳號和密碼登錄。
3.應聘者應認真閱讀選聘公告,并對照《崗位簡介表》的要求,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系統即時顯示崗位報名人數)。崗位一旦選定后,其資格確認、綜合能力素質評價、綜合考核均在該崗位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內有效,與其他崗位無關聯。
4.應聘者填寫報名信息時,人員信息要與身份證、戶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學習情況等信息要與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網上信息采集時間截止之前,應聘者可以修改報名信息。網上信息采集時間截止之后,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本批次選聘不接受現場報名。
*不再接受昆山市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活動中已簽約人員(或已進入體檢人員)的報名與資格確認。
(二)資格初審
1.應聘者在網上報名時,需將以下材料原件掃描按序號及先后順序制成一個多頁的PDF文檔上傳至信息采集系統。所傳材料必須清晰易辨,凡模糊不清無法辨認的,視為無效,后果自負。資格審查以上傳的材料為依據。
⑴身份證明: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
⑵學歷學位證明: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未簽約的就業協議書(尚未發放或網簽的必須出具由高校蓋章的紙質證明,并注明是否已簽約)、學習成績單(需加蓋學校教務部門章)。以研究生學歷報名者,另需提供本科階段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生須提供各階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⑶工作經歷證明:在職人員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須有本人信息、繳費單位、繳費時間等內容)。
⑷榮譽獲獎證書: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各種表彰、獲獎證書(如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班干部等證書;大學生競賽、教學基本功競賽、技能比賽、專業學科類競賽等獲獎證書);工作期間獲得的各種榮譽稱號、獲獎證書(如技能狀元、工匠、骨干教師稱號等;教學基本功競賽、技能比賽、教學大賽、專業學科類競賽等獲獎證書)。
⑸科研成果:發表論文、科研項目、專利發明等其他業績成果和證明材料。
⑹其他材料:教師資格證書(或提供自擬的承諾書,承諾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B崗提供);個人特長、發展潛力等其他材料。
注意:
⑴留學回國人員的外文材料需翻譯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對照版本均需上傳。
⑵所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2.資格初審由選聘單位具體負責。凡審查不合格的,由選聘單位在5月9日12:00前告知。
(三)綜合能力素質評價
通過資格初審后進入綜合能力素質評價(根據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評價)。選聘單位根據對應聘者綜合能力素質評價情況,按照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考核對象(資格初審符合人員不滿崗位選聘數5倍的,按實際符合人數進入綜合考核)。是否進入綜合考核由選聘單位在5月11日12:00前負責通知。
進入綜合考核人員在5月15日17:00前明確放棄的,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能力素質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四)綜合考核
???A類崗綜合考核形式為“筆試+微型課”。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當參加相應學科筆試全部考生的筆試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數點后1位小數,第2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當參加相應學科筆試全部考生的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以該平均分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微型課總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考核總分(100%)=筆試(按占比50%計)+微型課(按占比50%計)。先筆試后面試,筆試成績不合格,不再進行微型課考核。
B類崗綜合考核形式為“微型課+技能測試”。兩項目總分各為100分,各項目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綜合考核總分(100%)=微型課(按占比50%計)+技能測試(按占比50%計)。先微型課后技能測試。微型課成績不合格,不再進行技能測試考核。
綜合考核按崗位進行。考核各項目中有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筆試、微型課、技能測試成績總分(含項目折算分)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A類崗位綜合考核總分相同的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微課成績均相同的,則由主管部門另行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B類崗位綜合考核總分相同的則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綜合考核總分、技能測試成績均相同的,則由主管部門另行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應聘者須于規定時間前到達綜合考核地點,遲到15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考核資格。
綜合考核開始前進行資格復審。應聘者須帶好網上信息采集時打印的《報名表》,并提供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校驗)和復印件(留存)。復審不合格或不參加復審的,取消綜合考核資格。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不再遞補。
綜合考核具體時間、地點由選聘單位另行通知。
(五)簽約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考核總分,在合格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員名單。簽約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由選聘單位負責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1.完成簽約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本次選聘對通過綜合考核且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察政審相關要求進行。
3.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經選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考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不遞補。辦理錄用手續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錄取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各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將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昆山市人社局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
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應及時將本人檔案轉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崗位所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和教師資格證(B類崗位除外)等相關證件。在職人員最遲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與原單位人事關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應證件及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原單位解約的,取消錄用資格。如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對錄用條件另有政策性規定的,從其規定。新錄用人員應當在選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約定為12個月(其他人員為6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謀職業。
六、紀律與監督
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57553129。
咨詢電話:
江蘇省昆山第一中等專業學校:0512-50316899駱老師
昆山開放大學:0512-57736701方老師
昆山花橋國際商務城中等專業學校:18013683270沈老師
昆山市教育局: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昆山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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