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中山市委黨校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專任教師)公告
來源: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
2024-04-26 10:07:16
中共中山市委黨校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專任教師)公告
中共中山市委黨校(中山市行政學院、中山市社會主義學院)是中共中山市委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各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主渠道,是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陣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重要智庫。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人員2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
(二)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可報考。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與網絡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2024年4月29日至5月17日。
(二)報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應聘人員請將報名資料發送到我校工作郵箱(zsdxzzrsb@126.com),并在郵件主題及附件注明“應聘崗位+姓名+專業”。
(三)報名資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個人簡歷》(附件3);
3.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已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整本全頁)、國(境)外取得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4.崗位所要求的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社會實踐成果、已發表的學術論文、主持或參與的各類課題項目、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材料等)。出版著作的,請提供著作的封面、目錄;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請提供學術論文期刊封面、目錄及論文內頁;參加科研項目的,請提供項目申報材料、結項材料或科研管理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
(四)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者視為無效報名。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2.應聘人員應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報名條件及所應聘崗位的規定具體條件。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3.2024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取得學位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可報考。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招聘崗位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列入專業目錄的,不得報考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應聘)崗位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須畢業院校教務處或研究生處蓋章)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國(境)外取得學位人員按所獲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和成績單參照相近專業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
(五)網絡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和要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網絡資格初審。初審不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成功報名后2024年5月23日前完成網絡資格初審。應聘人員請查看郵件回復并保持電話暢通。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違紀違規行為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安排在招聘考核前進行,應聘人員均需攜帶有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事項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七)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領取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核
考核主要對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專業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采用“科研能力評價+試講+結構化面試”的綜合方式。總成績=科研成績×20%+試講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40%。總成績滿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70分為合格分數線。總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體檢和考察范圍。具體考核時間、地點等事項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考核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中共中山市委黨校門戶網站公布入圍體檢名單。
七、體檢
根據合格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至低的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照試講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試講成績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體檢結果將以電話聯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應聘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九、公示與聘用
應聘人員經考核、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中共中山市委黨校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2.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放棄聘用資格的;
4.應屆畢業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所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
5.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黨校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的;
6.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關于招聘崗位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社會人員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
(三)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落實相關回避規定要求。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黨校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60-88323225
聯系人:歐陽老師、顏老師
投訴電話:0760-88889761
聯系人:賴老師
中共中山市委黨校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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