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揚州高郵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來源:高郵市人民政府
2024-04-26 10:16:07
2024年2月高郵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
2024年2月高郵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24年5月6日—5月7日進行(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2024年5月7日下午17時前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愿放棄。資格復審地點:高郵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海潮東路108-1號)。面試時間初定為2024年5月下旬,具體的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打印《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另行通知。
進入資格復審應考人員所需攜帶資料:
1.報考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學生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資格復審時未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考生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空白未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檔案托管證明、考生未就業承諾書及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3.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教師,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其中事業單位試用期人員最遲必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待業人員需提供檔案托管單位證明等。
4.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新聞記者證,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
5.留學回國人員另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截止時間2024年12月31日)。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張。原件當場退還,復印件由人社部門留存。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資格復審表》(一式一份)并如實填寫后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如確因有事無法到現場復審的,應提前寫好委托書,受托人帶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委托書。
經資格復審,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相關證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高郵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附件:
中共高郵市委組織部
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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