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佛山市三水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招聘公告
來源:中共佛山市三水區委組織部
2024-04-29 11:18:25
佛山市三水區2024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共6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報考資格條件和招聘單位聯系方式等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校畢業生。
其中2024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5月6日8:30—5月10日16:00時。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需在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0日16:00時前將報名表(附件2)及崗位所需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交到招聘單位進行現場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如下:
1.報名表,附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正面證件照片2張;
2.身份證(正、反面)和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原件、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如為研究生畢業,須同時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
4. 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根據招考崗位要求,對報考者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并通過電話或者短信等通知資格審核結果,初審合格的才可參加考試。
(三)注意事項
1.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報考者在報名期間,應將崗位所需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交到招聘單位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證明材料不齊的,不予通過初審。
3.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上傳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部門蓋章)、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等材料掃描件。
4.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5.報名人員必須填寫《報名表》,確保內容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學習工作、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崗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6.通過資格復審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承諾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若報考人員違背上述承諾或累計2次缺考筆試,列入誠信黑名單。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評基本能力。筆試試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
筆試時間暫定為2024年5月25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1.入圍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2.資格復審。面試前,招聘單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當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組織。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組織進行。面試試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精確到小數點后3位。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
如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與考察
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體檢統一由招聘單位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現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并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現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對象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執行,不得聘用??疾鞂ο笥芯芙^、逃避征集服義務兵役行為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予以處理。并且,考察過程中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七、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區委組織部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本次招聘有關事宜將適時通過中共佛山市三水區委組織部網站公布(http://zz.ss.gov.cn/zgdt/tzgg/index.html),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五)本公告由中共佛山市三水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佛山市三水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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