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鹽城濱海縣招聘教師100人公告(第三批)
來源:濱海縣人民政府
2024-04-29 13:22:26
濱海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第三批)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關精神,現就濱海縣2024年第三批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范圍對象
本次招聘計劃共100名,具體崗位計劃及條件見《濱海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第三批)》(附件1)和《濱海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第三批)》(附件2)。
二、招聘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
3.具備職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年齡在18-35周歲(1988年5月31日到2006年6月1日期間出生)。志愿在濱海縣教育系統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3年。
已聘用在縣外中小學教學崗位工作滿5年,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稱或碩士學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以上教師職稱或博士學位,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持有報考崗位學科一致且不低于崗位學段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持有正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證明并提交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承諾。
5.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資格條件中“專業”目錄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和《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版)》等執行。
專業目錄和招聘條件中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濱海縣在編教師和參加2024年濱海縣教師招聘已簽約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6月31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4年10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以及準考證打印等均通過網絡進行。報考者可通過電腦端訪問報名網址,或手機端直接掃描二維碼注冊登錄進行報名。
報名網址:http://112.3.59.162:9098/
報名二維碼:
報名時間:2024年5月13日至17日(截止17日下午5:00);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5月13日至18日;
陳述申辯時間:2024年5月13日至19日;
繳費時間:2024年5月13日至18日(截止18日上午12:0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4年5月24日;
筆試時間:2024年5月25日(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5月28日;
面試時間:2024年6月2日。
2.報名須知
①每位報考者根據報名資格條件,對照濱海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第三批)要求,選擇一個崗位類別的一個職位報名,按網上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②報考者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等保持一致,確保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因考生填報錯誤信息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③濱海縣教育局根據報考者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考者在報名24小時后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進行繳費,請按報名系統繳費提示進行繳費,報名費用每人100元,繳費時請一定在繳費備注欄注明報考考生姓名和報考的學段學科(如:張某某,初中物理)。
④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⑤緊缺學科招聘崗位設1:2開考比例,其他招聘崗位均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者視為主動放棄。
⑥資格初審和繳費審核均通過的報考人員,請按規定時間在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⑦考生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面試成績、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選崗簽約的時間地點及要求以及崗位計劃調整和遞補情況等均在網上報名系統適時公布,請及時登錄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4年5月25日上午,考生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三)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達不到上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在2024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濱海縣教育局二樓大廳進行資格復審。如有主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①資格審查表一份(登陸報名系統個人中心打印)。
②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的學歷和學位),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歸國留學人員另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或承諾)。
⑤已聘用在縣外中小學崗位工作的35周歲以上報考人員,提供相應職稱或碩士、博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工作滿5年的相關證明材料。
3.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為現場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須提供身份證和委托書。
4.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
(四)面試
面試時間為2024年6月2日,面試具體報到時間、地點和要求在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時一并發布,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
面試采用微型課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心理素質和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面試結束后,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50%)和面試(50%)成績之和,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在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出現末位總分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再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確定,仍相同的,抽簽確定)。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考察參照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要求執行,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如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或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個人明確放棄及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該崗位筆試和面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同分取舍辦法和相關程序同前)。
(六)選崗和簽約
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組織所有人員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在所報考的崗位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如出現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選崗順序,如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抽簽確定),并簽訂《就業協議書》和《濱海縣公開招聘教師協議書》。選崗簽約后不再遞補。
(七)公示
在濱海縣人民政府網(www.binhai.gov.cn)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1.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海縣事業編制,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符合我縣人才激勵政策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補貼。
2.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3.被聘用人員須在濱海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辦理辭聘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回避與監督
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第七章第36條規定實行回避。
濱海縣紀委監委第一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1。
五、招聘工作咨詢
本次公告由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為:0515~84222407,聯系人:周老師、魏老師。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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