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鹽南高新區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來源:鹽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04-30 13:16:38
鹽南高新區2024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和《鹽城市2024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告》《鹽城市2024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核指南》有關規定,現將我區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在筆試合格者中按1:3的范圍內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鹽城市人民南路38號新龍廣場6號樓1013室。
資格復審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由本人填寫資格復審委托書(附件4),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聯系電話:0515-86669919。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鹽南高新區2024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表》1份(附件2);
2、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攜帶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復印件;
3、其他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應提供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或者養老保險繳納單、或者工資發放單、或者工作時間證明、或者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就業登記證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
4、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明;
5、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并以第二學位(全日制)報考的,還須提供第二學位對應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認證網站上獲取的核驗證明、畢業學校出具的蓋有教務部門印章的課程設置證明和成績單等);
6、按“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若為網簽協議須學校出具空白協議證明)(其中:報名截止以后新就業的,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已簽約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024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和檔案關系托管部門的證明;
7、按“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和《“2024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8、按“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2024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9、按“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退役士兵,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和《“2024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10、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考試證書、黨員證明等)。
上述證件和材料須現場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3個工作日內向資格復審單位陳述申辯。
2、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有應聘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若通過復審的人數仍達到規定比例(即有同分人員),則不需遞補;若不足相應比例,且還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則遞補到相應比例。
3、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取消應聘資格,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相應責任。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中共江蘇省鹽南高新區工委組織人事部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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