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研究中心面向應屆生招聘公告
來源: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
2024-04-30 14:49:23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研究中心2024年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5年,是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成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主要職責為:按照黨中央確定的有關方針政策,主要承擔經濟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和國防動員發展相關政策研究;研究軍民融合、國防動員發展中事關戰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的重大問題;參與有關重大項目研究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及時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為發展改革相關工作提供決策支撐;承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研究事項;承擔職責范圍內相關重大課題研究。現面向社會(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具體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序號 |
工作部門 |
崗位 |
學歷學位 |
專業要求 |
招聘人數 |
備注 |
1 |
協調發展研究室 |
專業技術崗 |
博士研究生 |
020202 區域經濟學、1201管理科學與工程、070502 人文地理學 |
1 |
京外生源 |
2 |
國防動員研究室 |
專業技術崗 |
碩士研究生 及以上 |
030207國際關系、0301法學、020208 統計學 |
1 |
京內生源 |
備注:上述專業設置主要依據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所學學科專業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二、條件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四)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五)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文字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六)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在校期間為非在職的應屆畢業生,京外生源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北京生源年齡不超過35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的;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處于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限未滿的;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仍在影響期內的;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
2.報名方式:請在報名期限內下載填寫報名表,報名采取網絡郵件報名的方式(接收電子郵件郵箱:ndrcgfzx@163.com),不接受現場報名。
3.報名材料:需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學歷及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能夠認定本人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相關證明材料。
4.有關要求:要求應聘者下載并逐項完整填寫附件中的報名表,無內容的要注明“無”,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應聘者須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信息虛假或不符合上述有關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者資格條件線上進行初步審查,對于符合條件者,以電話通知的方式通知應聘者參加考試,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以郵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須達到1:5,達不到該比例的,經中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是否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三)考試
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的,不可進入面試。根據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考生與崗位不低于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應以電話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所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經中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是否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相關規定執行。
(五)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規定按程序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入職后按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管理,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中心有關政策執行,具體可電話咨詢。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小街2號院3號樓3層
咨詢電話:010-68016481;010-68011767
咨詢郵箱:ndrcgfzx@163.com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研究中心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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