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招聘公告
來源: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
2024-04-30 15:03:57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2024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為國家藥監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事項受理及相關投訴舉報信息的匯總分析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范圍
2024年全國應屆碩士、博士畢業生(不包括定向生和委培生),京內生源。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要求見《國家藥監局受理和舉報中心2024 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格。
(三)愛崗敬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和開拓創新精神。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要求或技能條件。本次所公布崗位的學歷要求為應聘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
(五)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六)應聘者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七)京內生源指大學入學前為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畢業生。
(八)應屆畢業生要求應為在校期間非在職,2024 年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等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曾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各類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處于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5月22日24時。
2.報名方式:郵箱報名,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下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公開招聘應聘報名表》(附件2)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3)并如實填報后,發送至郵箱(Bgsrs@12331.org.cn)。郵件標題和報名表電子版統一命名為“報名人員姓名—聯系電話—報考崗位”。
3.報名材料:身份證、本人戶口頁及首頁(集體戶口可復印件加蓋公章)、學歷學位證書(如已取得)、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生成績單、英語及計算機等級證書、院校畢業分配辦蓋章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公開招聘應聘報名表》、2寸免冠彩色照片、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等。請將上述材料掃描件作為郵件附件一并提交(注:現場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上述原件查驗,并留存復印件各1份)。
(二)資格審查
我單位根據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可通過我單位網站(www.sfdaccr.org.cn)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按通知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復審通過人員可以參加筆試。開考比例(注:即最終審查通過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為 5: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研究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具體情況將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藥監局網站及我單位網站進行公布。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能力(注: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 40%。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 5:1 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則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到場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規定比例人數的,以實際到場人員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思維、理解、應變、分析、語言表達等能力及專業知識。面試滿分 100 分,合格線為75分, 面試成績占總成績 60%。應聘人員可通過我單位網站查詢面試有關安排以及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崗位擬聘人數,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有人員考察、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考察、體檢,只遞補一次。(注:考察前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人員,不列入人員名次) 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同時將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核。體檢標準及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考察、體檢結果合格方進入下一環節。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藥監局網站和我單位網站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 7 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根據規定按程序簽訂聘用合同,原則上應當在接到通知后1個月內到崗工作并辦理完成各項入職手續。新聘用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應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國家藥監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以上干部(含 3 年內退休的處級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接受報考。
(二)存在以下情形人員,須防范利益沖突。配偶、直系血親等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領域相關企業從業,并且所從事的工作業務范圍與我單位、應聘崗位存在直接對口關系及利益聯系的人員,不接受報考。所從事的工作業務范圍與我單位、應聘崗位不存在直接對口關系及利益聯系的應聘人員,須在應聘時作出利益沖突防范承諾。
(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在招聘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故意隱瞞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或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或取消聘用,情節特別嚴重者予以追究相應責任。
六、其他事宜
(一)不可抗力因素干擾。若招聘工作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中心將適當調整相關安排(包括時間、地點、方式等),具體變動將在我單位網站另行發布公告。
(二)現場資格復核
筆試前,中心組織現場資格審查,參加考試人員需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確認(時間待定,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三)考試須知
1.參加考試人員自行攜帶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筆試時不準攜帶計算器、字典等。
2.參加考試人員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反考場紀律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3.面試材料清單:
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如已取得)、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院校蓋章《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公開招聘應聘報名表》。
(四)應聘人員應當配合中心完成考察工作,如因個人及所在院校原因導致考察工作無法完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七、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10-88331728
2.監督電話:010-88331729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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