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聘10人公告
來源: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2024-04-30 15:28:30
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規定,經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學習成績優異,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善于與人溝通合作,具有良好的組織協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研究方向)應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研究方向)。國外相應專業、高校自設專業、專業碩士由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后,確定是否納入招聘范圍;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應聘人員年齡條件:碩士研究生年齡為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為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七)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八)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 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團人員被開除、辭退或限期調離的;
(三)組織、參加非法組織、邪教、有害氣功組織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相關活動的;
(四)曾受過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
(五)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六)曾受過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
(七)構成《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網上報名
(一)崗位查詢
應聘人員登錄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查詢《崗位列表》,詳細了解有關信息,確定應聘崗位。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可登錄以下網站: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招聘系統(https://gsjypxc.gcvtc.edu.cn:80/rszp/online_apply/login_is.xhtml)
2.報名時間:2024年4月30日8:00起至5月17日24:00止。
三、資格初審
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通過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自報名之日后1-2個工作日可登錄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招聘系統查詢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最后一天因填報信息有誤導致審核未通過的責任自負。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每人收取報名費150元,報名費繳納時間:2024年5月22日8:00起—5月28日24:00止,報名費一經收取,概不退還,過期未繳費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繳費方式:手機微信關注“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公眾號單獨招生 線上繳費 。
四、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2024年6月5日8:00起—6月7日24:00止,由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報名費的人員自行在報名系統中打印,如不繳費,將無法正常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晏家坪校區
筆試要求: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劃定最低分數控制線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得進入資格復審等后續環節。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兩證不齊者不得參加筆試。
筆試方式: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答卷時長為150分鐘,實行百分制計分方式。
筆試成績在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達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次序,以不低于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人數參加資格復審;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全部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時間: 2024年6月27日- 28日8:30-16:30
地點: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晏家坪校區一號樓2樓1號會議室
現場確認需攜帶材料:本人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3張藍底一寸免冠照片,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考生提交的各類材料要真實、準確。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相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未按期參加現場確認的應試人員,取消應試資格。
七、面試及心理測評
(一)面試
面試時間:2024年7月6日上午9:00
面試地點: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晏家坪校區
面試要求:根據各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按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3:1的,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全部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劃定最低分數線75分,達不到者不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內容:面試分為職業能力面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兩部分,兩部分內容各占面試成績的50%。面試采取百分制的計分方式。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現場公布并由應聘人員簽字確認。
(二)心理測評
對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進行心理測試,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質以及反應等心理素質,采用上機測試的方法進行。
未通過心理測評的考生不再進入下一環節。
八、考試總成績確定
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職業能力面試成績×5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50%)×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次序,筆試成績仍然相同時,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次序。考試任一環節缺考者,不計算總成績。
九、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學院統一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執行。體檢、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未通過體檢的考生不再進入下一環節,體檢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該崗位報考者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十、考察
體檢結束后,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素質及德、能、勤、績、學等情況全面考察,同時對考生檔案進行審核。考察貫穿招聘全過程。考察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十一、確定擬聘人員
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報學院黨委會審定。
十二、公示
擬聘人員在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基本信息、所學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結論、考察結論等,公示時間為7天。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調查,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及之后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三、審批聘用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審批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遷轉各類檔案。
十四、其他事項
(一)考試考務工作由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具體組織實施。
(二)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任何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四)考生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及時關注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發布的考試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個人原因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招聘工作在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開展,監督電話:0931-2394169。
(六)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931-2391082、2393127,《崗位列表》詳見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
(七)招聘工作具體事項如有變化,在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補充公告。
(八)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即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崗位,以及有其他影響情形的崗位。具體回避情形請查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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