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郴州市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縣直事業單位選聘公告
來源:嘉禾縣人民政府
2024-04-30 17:08:09
2024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2024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縣直事業單位面向嘉禾縣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3名,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選聘崗位計劃
計劃選聘工作人員3名。其中:
1.嘉禾縣衛生健康事務中心:衛生管理人員2名;
2.嘉禾縣計劃生育家庭服務中心:文秘1名。
具體選聘單位、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選聘面向全縣事業單位(教育系統僅限鄉鎮小學)全額撥款的在職人員。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jh.gov.cn)。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公開選聘人員應在嘉禾縣事業單位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并且已滿最低服務年限、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5.教育系統報考人員僅限截至2024年4月在鄉鎮小學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截至2024年4月,試用期內的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截至2024年4月,在新單位工作、新提拔任命、職級晉升或職員等級晉升在現職崗位未滿一年的;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選聘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它情形。
三、選聘程序
公開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件。
2.報名時間。現場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15日—5月17日(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3.報名地點。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317辦公室) 。
4.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網站另行公告。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對照《崗位信息表》,根據自身條件,正確選擇合適崗位,準確填報本人報名信息。
(2)選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1:2,報名后若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則取消或核減選聘計劃數。取消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3)5月20日公布取消選聘計劃數的崗位。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5月21日17:30前(工作時間)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5月22日公布核減選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由縣衛生健康局組織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
(1)打印并手寫簽名提交《2024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提交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要求其他資格證書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首次聘用審核表、歷年年度考核登記表;有調動的須提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聘用審核表;有提拔任命的須提供干部任免審批表;有職員等級晉升的還須提供職員等級晉升審批表。
(5)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同底,背面寫好崗位和姓名)。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⑴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⑵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選聘崗位條件、或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⑶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⑷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網站另行公告。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2.面試對象。選聘崗位實際報名成功并資格審查初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4.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能力素質與選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評分幅度。所有面試評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對于考生拒絕回答或放棄面試,以及能力素質不能勝任擬聘崗位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集體商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本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有效評分之和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即為考生面試成績。
7.面試成績與排名
⑴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⑵成績排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成績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選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及吸毒史毛發檢測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結果公示。體檢結果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5.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由縣衛生健康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
(六)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縣衛生健康局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提交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選聘單位、選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的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下達聘用通知,選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選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須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選聘公告及各選聘環節相關信息,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選聘單位均不負責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選聘單位。
2.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選聘紀律,誠信參與選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選聘計劃空缺,可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但每個職(崗)位只能遞補1次。
5.本次公開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紀律與監督
縣紀委監委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0735-6631011;
嘉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0735-6632617。
六、招聘考試服務
嘉禾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6630867。
七、業務咨詢
選聘程序及選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由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嘉禾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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