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遼寧沈陽市醫療衛生系統面向部分醫學院校應屆生招聘708人公告
來源: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04-30 17:38:20
2024年沈陽市醫療衛生系統面向部分醫學院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公告
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 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等規定,擬面向部分醫學院校公開招聘沈陽市醫療衛生系統708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部分醫學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2023年應屆畢業生(擇業期內未就業)。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
1.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沈陽市醫療衛生系統面向部分醫學院校公開招聘計劃信息表》(附件3)。
2.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含)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行,具體出生日期的計算方法同上。
3.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直接報名(擇業期內未就業),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先行報名,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后,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5.應聘人員的其他資格條件計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 月7日(含)。
6.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三)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應當回避的;
5.在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并仍處于禁考期的;
6.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定向生(定向遼寧除外)、委培生及在職人員;
9.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考核方式;招聘院校注明“國內部分醫學院校”的崗位,采取面試考核方式進行;招聘院校注明“省內其他醫學院校”的崗位,采取面試筆試方式進行;詳見《2024年沈陽市醫療衛生系統面向部分醫學院校公開招聘計劃信息表》(附件3)。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發布公告。
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jw.shenyang.gov.cn
(二)報名及網上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報名不收取費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請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名網址:沈陽市考試院:http://www.sysksy.cn
1.招聘崗位查詢。招聘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信息詳見《2024年沈陽市醫療衛生系統面向部分醫學院校公開招聘計劃信息表》(附件3)。對招聘資格條件中的專業、學歷、其他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應聘人員可直接撥打招聘單位聯系電話,由招聘單位具體負責解釋說明。
2.報名。2024年5月7日10時至5月9日12時。屆時,應聘人員登錄沈陽市考試院官方網站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3.網上資格審核。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須如實上傳身份證、學信網學歷(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3年畢業上傳學歷報告、2024年畢業上傳學籍報告)、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掃描件。招聘單位將在24小時內通過報名系統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初審,請應聘人員注意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是否通過,并保持手機暢通。
4.查詢審查結果。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初審完畢,初審時間順延至2024年5月9日16時。初審通過的,不可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請應聘人員于2024年5月7日10時至5月9日16時審核截止時間前重新登錄系統確認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考試和應聘資格。
為便于應聘人員報考,報名期間,各招聘崗位報名人數將定期在沈陽市考試院官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報名,防止后期報名人數過多造成網絡擁堵,給報名帶來困難。凡惡意注冊報名的,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應聘人員,面試相關要求請關注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參加筆試應聘人員于2024年5月22日10時至2024年5月25日9時登錄沈陽市考試院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A4紙,各一式兩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備后續環節使用。
6.崗位調劑與削減。招聘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達不到2:1時,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可以在2024年5月10日10時至12時內報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考試考核
1.招聘院校注明“國內部分醫學院校”崗位
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
面試公告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通過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為考生最終成績,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面試成績并列者,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招聘院校注明“省內其他醫學院校”崗位
采取面試筆試的方式。
(1)面試。
面試公告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通過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應聘人員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后,按照面試公告內容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筆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進入筆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筆試,未達到規定的筆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人選。
(2)筆試。參加筆試人員名單通過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公布。
筆試時間: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各招聘崗位確定的筆試類別詳見《2024年沈陽市醫療衛生系統面向部分醫學院校公開招聘計劃信息表》(附件3)。
筆試閱卷結束后,將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確定并公布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參加下一環節。
面試、筆試成績按7:3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即總成績=面試成績×0.7+筆試成績×0.3(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第3位不實施四舍五入)。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四)體檢
體檢人員名單通過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公布。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體檢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醫院進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體檢后,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五)考察
由招聘單位組織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調查了解,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黨組織出具考察意見,并存入擬聘用人員檔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信息通過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的擬聘用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公示有疑義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應屆畢業生初次就業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辦理備案手續的人員,招聘單位將通知本人報到,如在通知后15日內仍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后,因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所在學校。
(二)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體檢醫生等凡與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按有關規定實行回避。
(三)具體事宜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用人單位、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應聘人員要及時關注相關網站的公告信息,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能參加面試、筆試、體檢、考察、辦理有關手續等招聘環節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四)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聯系電話
(一)招聘政策、報名條件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詳見《2024年沈陽市醫療衛生系統面向部分醫學院校公開招聘計劃信息表》(附件3)
(二)技術咨詢電話:
沈陽市考試院:024-88505521
(三)紀律監督電話: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4-22539027
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24-23830746
(四)電話咨詢時段:
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八、本公告由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沈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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