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德州夏津縣事業單位暨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引進80人公告
來源:夏津縣人民政府
2024-05-06 10:18:20
2024年夏津縣事業單位暨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興夏行動,進一步拓寬干部人才來源渠道,持續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夏津縣事業單位暨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優秀青年人才引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數量與范圍
(一)引進數量
共計80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二)引進范圍
1.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博士研究生,承擔國家碩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畢業生;
其中,部分崗位(崗位代碼1031-1042)學歷要求放寬至國內重點高校(附件2:重點高校目錄)大學本科畢業生;
2.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碩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據《德州市事業單位長期引進博士研究生公告》,通過雙向選擇,直接列為考察人選,不占本次引進計劃。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報名時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條件;
(五)碩士研究生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后出生),其中,大學本科畢業生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5月后出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校期間受到院系級(含)以上處分的;
4.有在校期間學術造假不良行為的;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等;
8.已在德州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在編人員(含人員控制總量備案人員)、德州市企業在職人員及其他各級各類用人單位(含中央、省直駐德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就業人員;
9.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到定向工作單位未滿服務期限的;
10.與所報崗位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回避情形的;
1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所報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條件,報名人員均須于2024年5月9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學人員報名的,采取“承諾+容缺”方式,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4年5月9日9:00—5月13日16:00;
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5月9日11:00—5月14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5月9日11:00—5月14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夏津政府網(http://www.xiajin.gov.cn),按要求如實、規范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相關資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上傳提交的資料包括:
1.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頁);
2.學歷學位證書或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提交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尚未認證的,提交于規定時間內能夠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書;
4.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資質證書;
5.在職人員報名的,還需提交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對按時出具同意報名證明確有困難的,經引才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階段提供),未如期提交,視為放棄。
報名人員需點擊“提交審核”方可進入審核流程,引才主管部門審核前,可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審核。單位審核通過,報名信息不能修改。報名時間截止后,未通過審核考生將不能修改和提交個人信息,請考生盡早完成報名,并及時查看個人報名系統審核狀態,避免錯過報名時間。資格審核通過后及時打印《2024年夏津縣事業單位暨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在報名期間的表現,將作為本次人才引進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引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核工作,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審核結果。資格審核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者,取消引進資格。
鑒于設置專業要求時,引才主管部門參考的專業目錄未能完全涵蓋舊專業、新興學科、國外學科等,請報名人員及時查閱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核實是否屬于參考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如報名人員所學專業不屬于參考專業目錄中的專業,且認為所學專業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的近似專業,可向引才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主干學習課程等證明材料。引才主管部門根據崗位工作需要,認定是否屬于近似專業。
(二)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須按引才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如發生資格復審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情況,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引才主管部門應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人才引進資格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復審結果負責。應聘人員應按人才引進崗位要求,向引才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以及《2024年夏津縣事業單位暨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應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
2.其他人員應聘的,須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應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二代身份證,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對按時出具同意報名證明確有困難的,經引才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階段提供),未如期提交,視為放棄。在職人員報名前應充分了解知曉有關法律法規或所在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關于是否允許報考、離職的相關規定。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生應聘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于規定時間內可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引才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回避情況。
根據報名情況,人數較多時,可增加初試環節。初試形式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具體時間及相關事項在夏津政府網、夏津黨建、夏津人才之家公眾號另行發布。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設定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引進程序其他環節。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所有有效面試成績(有效面試成績是指除“0分”以外的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成績并列且影響聘用的,可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
(四)體檢
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造成的空缺崗位,根據同崗位人員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考察。
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引進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進;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引才主管部門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予辦理引進手續。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引進人員,在夏津政府網、夏津黨建、夏津人才之家公眾號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組織、編制、人社、財政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七)調劑
對參加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但未被引進聘用的人員,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在年度青年人才引進用編進人計劃內,可進行調劑選聘。
四、管理及待遇
引進人員在夏津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含試用期)。引進人員使用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統一組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聘用。
人才事業發展中心的引進人員,試用期內根據人崗相適原則確定鍛煉單位,鍛煉結束后,根據平時表現及考核情況,確定具體單位和崗位。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新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任合同,按程序由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納入人員控制數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其崗位、檔案、薪酬待遇、保險等按照開發區人員控制數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考生在報名、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個引進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及時聯系所報單位變更聯系電話。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4-3211187
電子郵箱:xjxrck@163.com
中共夏津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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