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季度重慶市屬事業單位考核招聘1281人公告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5-06 10:45:14
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重慶市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考核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8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詳見《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崗位表》(附件1),報考者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lsbj.cq.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查閱。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處于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規定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并完成擬錄(聘)用公示的擬招錄(聘)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機構就業但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醫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考生以往在不同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計計算。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經歷,在軍隊服現役或其他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實習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0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其中,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憑已取得(應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名稱。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學歷可分別按照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學位)對待。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專技12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規定的應聘資格材料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資格。
本公告要求的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證明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應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資格條件明確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本公告所稱應屆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學校的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視為應屆畢業生。已取得學歷學位的2022屆、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視為應屆畢業生。
本公告所稱“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網上報名時,考生未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之一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2022年、2023年畢業的大學生退役軍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士兵,可視為應屆畢業生,但已被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按照《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規定,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除招聘公告另有規定外,2024年當年參加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且報考崗位要求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的,考生取得相關住培合格證明的時間應在2024年8月31日前。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考生通過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lsbj.cq.gov.cn)“我要辦”中“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考生應按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網頁提示上傳電子材料(含電子登記照,jpg格式,20kb以下)。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招聘方按照崗位報考要求,對考生填報的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并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
(一)招聘對象僅為博士、正高級職稱人員、“醫學類碩士研究生+高級職稱”的崗位,在“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欄報名系統單獨設置報名通道,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報考多個不同的崗位(單次報名僅能選擇1個崗位,可多次登錄并報考不同的崗位),其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7日09:00—5月18日09:00。此類崗位不組織公共科目筆試,無需繳納考務費。
(二)其他招聘崗位的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7日09:00—5月12日09:00,應聘人員應選擇報名系統中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應在2024年5月14日09:00前完成網上繳納考務費(按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未在規定時間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期間,有關部門(單位)在考生報名后的1日內,對照崗位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凡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已報名但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在5月13日09:00前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初審一經通過,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對報考競爭比達不到8:1、無需組織公共科目筆試的崗位,予以退費。
五、考試考核
招聘對象為博士、高級職稱人員或緊缺高技能人才的崗位,可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崗位最低開考比例原則上為2:1,達不到2:1的,相應縮減招聘名額,其中緊缺崗位經用人單位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開考比例可以低于2:1。
招聘對象僅為博士、正高級職稱人員、“醫學類碩士研究生+高級職稱”的崗位,不組織公共科目筆試,由招聘方直接組織面試考核。其他招聘崗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小于8:1的,初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考核;達到8:1的,應先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并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因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達不到3:1的,最低可調整為2:1。因面試前或面試中應聘人員棄考等原因,導致崗位競爭比低于2:1的,除前述不設開考比例及放寬開考比例的情形外,應當相應縮減招聘名額。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的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應參加但未參加筆試的人員,不得進入該招聘崗位的面試等后續環節。需進行筆試的崗位將通過報名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一)公共科目筆試
1. 筆試內容。按本公告規定應組織公共科目筆試的崗位,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150分。考試大綱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3),具體科目類型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2. 筆試方式。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時間為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08:30—12:00(其中08:30—10:00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為《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不間斷)。具體時間、地點等見《準考證》。考生可于5月21日09:00—5月25日09:0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3. 成績查詢。考生可按有關提示在6月下旬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詢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面試人選應按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報名資格復審。招聘崗位對學科專業有“方向”要求,但學歷學位證書無法體現的,考生應在資格復審時出具能有效佐證招聘專業要求的各學期成績單或畢業院校(院系)相關證明等材料。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可憑加蓋畢業院校印章的各學期成績單或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應聘的,應提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附件4)。未按規定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因進入資格復審考生提供通訊方式不準確、拒不接聽電話等無法聯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網站發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對未按要求參加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行放棄面試的,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用人單位報主管部門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后,查實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其面試缺額不再遞補。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7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導監督。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方提前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關注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站。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面試當天,因考生棄考等原因導致有關招聘崗位僅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該招聘崗位的面試正常進行。
面試采取綜合面試、專業面試或專業面試與綜合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方式見附件1。招聘對象僅為博士、正高級職稱人員、“醫學類碩士研究生+高級職稱”的崗位,可采取綜合面試、專業面試或面談等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知考生參加;其他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由招聘方按規定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專業面試采取實操、案例答辯等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操作水平、專業實踐能力等情況;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情況。面試分值為100分,專業面試時間和綜合面試的時間均不少于10分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確認簽字。
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達到2:1的崗位,考生總成績排名第一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以及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未達到2:1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其是否進入體檢環節,由市屬事業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研究確定,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四)總成績計算
組織筆試的,考試考核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面試成績×50%;未組織筆試的,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其中,面試采取專業面試和綜合面試相結合的,專業面試、綜合面試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專業面試采取兩種不同方式的,每種方式各占專業面試成績的5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含遞補體檢人選)的應聘單位及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通過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體檢在面試結束后及時開展。考試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屬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考生依次按《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學歷層次、相應職稱、相應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由招聘方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擬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
考生應積極配合考察,對拒不配合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進入考察環節后,考生以非正當理由放棄后續擬聘資格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登記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若考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自動放棄資格而出現的缺額,招聘方可根據崗位緊缺程度,研究是否遞補。需遞補的,用人單位應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照前述規則確定遞補人選。
七、公示
招聘工作未盡事宜,按規定應告知考生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等官方網站(市屬高校招聘工作進展情況請注意關注有關高校官方網站通知)。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應公示事項。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備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考生報到。
招聘單位與考生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約定了最低服務期(詳見附件1“備注”欄)的,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或違反約定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72號)以及《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方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通報有關單位,并按規定限制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會同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解釋。
(二)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報名網站、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官網等及時公告,請考生關注。
(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1)。
(四)公共科目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86868837;考試考務咨詢:023-86868820。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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