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汕頭市澄海區人民醫院招聘專業技術人員76人公告
來源: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05-06 11:24:00
汕頭市澄海區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因工作需要,汕頭市澄海區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澄海區人民醫院是澄海區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為一體的公立三級綜合醫院,總建筑面積14.3萬平方米(一期),編制病床數1000張,開放病床1000張,設臨床學科中心16個(涵蓋54個二級專業),醫技學科中心5個,是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和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基地。現有干部職工982人,其中:正高級職稱19名、副高級職稱113名;雙博士1名、博士研究生3名、碩士研究生39名。
二、招聘單位人數和對象
(一)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專業技術人員76名,其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9名,其他專業技術人員7名。具體崗位見《汕頭市澄海區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筆試+面試)》(以下簡稱附件1)、《汕頭市澄海區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直接面試)》(以下簡稱附件2)。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聘。附件1、附件2中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僅限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
三、薪酬待遇和服務期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招聘單位相關福利待遇,試用期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應與招聘單位約定5年服務期(含試用期),承諾在用人單位服務滿5年。
符合《汕頭市澄海區人民醫院引進人才獎勵實施方案》中對應各類人才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獎勵性補貼和待遇。
四、報考條件
(一)應聘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報考崗位的年齡要求,年齡時間計算截至報名首日。其中,崗位要求年齡50周歲以下指1973年5月8日后出生、崗位要求年齡45周歲以下指1978年5月8日后出生、崗位要求年齡40周歲以下指1983年5月8日后出生、崗位要求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8年5月8日后出生;
7.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附件2。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澄海區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內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考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職得招聘網”(www.zdzp.cn),打開“招考中心”進行注冊報名,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登錄賬號、密碼注意保存,填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用戶注冊與報名步驟詳見《考生報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74。報考人員注冊使用的手機號碼須與本人聯系號碼一致,并僅供報考人員本人使用。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和崗位表,清楚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
2.報名時間。
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6:00。
3.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
(1)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電子版(底色不限,300萬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尚未畢業的2024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信網學籍認證及相關承諾書等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認證函。
(4)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合格相關證明。
(5)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二級綜合及以上醫院工作年限佐證(聘用合同、社保憑證、醫院等級證明)等材料。
4.資格初審。
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或短信等方式反饋初審結果。
5.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每場招聘只能報考1個崗位。除2024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認證函。
(2)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承諾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如招聘崗位要求“住院醫師規培”但尚未取得合格證或考核合格相關證明的,須承諾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合格相關證明。
(3)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門類”所含“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代碼為4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代碼為4位數)所含“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組織單位同意后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相近專業報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按招聘組織單位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應聘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
除《公務員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二)考試
此次公開招聘的考試方式分“筆試+面試”和“直接面試”兩種。
1.“筆試+面試”:
(1)打印筆試準考證。報考附件1崗位并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2)組織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3)發布成績。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應聘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分數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圍:
① 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
② 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
③ 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澄海區人民醫院自收到核查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確有錯誤的,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分數,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應聘人員。
(4)入圍面試人員。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每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員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
(5)資格復審。對通過筆試的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① 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② 應聘人員在報名系統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須雙面打印和親筆簽名),同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進行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個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復核。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核決定并送達本人。復核期間,相關崗位面試時間相應順延,并及時告知入圍面試人員。
因入圍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而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將以電話或短信通知遞補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
③ 打印面試準考證:經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在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應聘人員按公告要求從報名系統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
(6)面試
① 面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② 面試方式和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每人面試時間12分鐘。面試內容按衛生類和非衛生類分開設置,衛生類崗位面試內容為衛生相關知識,非衛生類崗位面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③ 面試成績評定。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實行現場評分、統分、核分,面試結束后當場發放面試成績通知書。
(7)考試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公布
① 參加“筆試+面試”崗位的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② 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③ 按招聘崗位,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入圍體檢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2.“直接面試”:
(1)資格復審。對報考附件2崗位并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應聘人員按公告要求從報名系統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
(2)面試。
如同一崗位入圍面試人員超過30人的,則該崗位將采取面試初試擇優的方式。面試初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初試試題按衛生類和非衛生類分開設置,衛生類崗位面試初試內容為衛生基礎知識,非衛生類崗位面試初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每人面試時間4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初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根據面試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面試初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復試人選。當面試初試成績相同時,按主評委給分高低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則并列進入面試復試。面試初試成績在面試初試結束后當日向考生公布。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復試。
沒有按要求參加面試初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面試初試成績僅作為進入復試依據,不計入考試綜合成績。
① 各招聘崗位面試(復試)人員名單、面試(復試)時間和地點等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② 面試(復試)方式和內容:面試(復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每人面試(復試)時間12分鐘。
面試(復試)內容按衛生類和非衛生類分開設置,衛生類崗位面試(復試)內容為衛生相關知識,非衛生類崗位面試(復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③ 面試(復試)成績評定:面試(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復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計入綜合成績。面試(復試)成績實行現場評分、統分、核分,面試結束后當場發放面試(復試)成績通知書。
(3)考試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公布。
① 面試(復試)成績等于考試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
② 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③ 按招聘崗位,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入圍體檢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在指定的體檢醫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另行發布公告。體檢對象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復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工作在接到復檢申請的10個工作日內組織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人選不符合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四)擬聘用人員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辯,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異議,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五)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聘用備案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組織單位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方案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考試教材。
(二)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考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情形,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無特殊原因的,須按照招聘組織單位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積極配合好招聘組織單位組織的考察,在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等,否則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四)應聘人員要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招聘單位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五)本次公開招聘嚴肅考紀考風,嚴格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公開招聘公平公正。
七、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0754-85693293(汕頭市澄海區人民醫院人事科);
監督電話:0754-85714750(汕頭市澄海區衛生健康局人事股)
0754-85856032(汕頭市澄海區紀委監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54-86730033、86730055
附件:
汕頭市澄海區人民醫院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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